又有怎樣的啟示?

今天下午一個“恐怖的訊息”就在信託圈內流傳,事實上,這個“故事”在個把月前就已經有人在議論了。

《整頓信託公司異地部門的通知》對於不熟悉信託的朋友們來說,似乎覺得這並不是一個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對於國內的信託行業來說,這卻是一個石破天驚的資訊

,主要原因有幾點:

1)不少信託公司的註冊地在西部地區,但這些公司實際的管理總部和絕大多數公司高管在北京、上海;

2)由於北京上海的同業、投行資源多,許多註冊地不在北京的信託公司,其北京和上海總部多是一枝獨秀,領跑於公司內部;

3)西部地區省份的金融機構少、經濟不發達,從區域監管的角度看,對於創利大戶的信託公司關愛有加,那些在上海、深圳銀保監局治下的信託公司應該是深有體會;

4)不少民營信託公司依靠人海戰術進行財富募集,甚至下沉到三四線城市拓展客戶,異地機構多且人數多。

看起來一個不復雜的徵求意見稿,卻像是給信託行業丟下了一個深水炸彈,是真的把管理總部搬回註冊地?壓縮異地團隊?還是把財富團隊整編到其他地方?亦或是頑抗到底?大家的心裡都是五味雜陳。

也有人說,這就是個徵求意見稿,從反饋意見到最後落地還不一定怎樣呢?也許拖個一年半載都沒有下文呢!

真的是這樣麼?

又有怎樣的啟示?

01

徵求意見稿傳遞的監管意圖非常清晰

有人說從徵求意見稿到落地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從最近一年銀保監會的雷厲風行看,最快一個徵求意見稿20多天就落地。

總是抱著對舊時代的懷戀去想往未來,結果必然是南轅北轍。

如果我們把從《資管新規》到現在的監管政策梳理一下,可以清晰的看到,在這次徵求意見稿之前的所有政策都集中於“業務監管”。

簡單說就是,

你能做什麼,你該怎麼做,你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做什麼、做多少,都給你寫好了“規定動作”。

但這次的徵求意見稿很有意思,在我印象中,這是第一次監管開始管你的“團隊”了,透過限制異地展業來限制信託公司的業務發展,這是破天荒的頭一遭。

早先行業內異地展業的限制,信託公司採用了異地部門制來回避監管,但這次監管就直指“異地部門”,又該怎麼辦?

我以為,這個徵求意見稿最終的影響可能並沒有很大,但他的意義卻非常明顯。

“非標+地產”的時代已經徹底過去了,而信託公司作為“非標”重要一環,請停下你的步伐。如果你不能在“非標轉標”的大旗下貢獻自己新的力量,也請考慮一下退場的可能吧。

又有怎樣的啟示?

02

哪些信託公司更受傷?

平心而論,大部分信託公司在這個徵求意見稿下都非常難受,即便是許多註冊在北京的、管理總部在北京的、央企出身的信託公司,要完全滿足其中的監管規則,也並不容易。

有人推測,註冊地在北上深的信託公司相對會好受一些;也有人認為,

不排除後面會有一波信託公司遷移註冊地的大潮。

但這些都是信託公司的善後之舉,在眼下我們先看看哪些信託公司更受傷吧?或者說這個政策會給行業帶來哪些直接的衝擊?

1)依託異地財富團隊在全國募集資金的信託公司,兩個Z、W、G,怕是都不好受,

要麼收縮業務,要麼減員增效,要麼學平安信託,把自己的財富直接交給銀行,踏踏實實做好資管

2)在過去幾年快速發展的,但

註冊地不在北京上海、但管理總部卻在北京上海的信託公司

,W和G等等,都需要調整。

另外,有家名字很像是上海的信託公司,是不是這次就把註冊地直接遷回去?

3)對於高管辦公地點的監控並不容易,但是管理總部在哪裡卻很容易甄別?

部分大信託公司的中後臺人員

,比如風控合規、財務和人力,

在這個政策下,可能會受到更大的衝擊

4)

註冊地在西部的信託公司,其監管優勢在不斷被削弱

,銀保監會的監管有望在未來一段時間因為這個政策被拉直,這對於行業監管有效性的提升,應該是一件好事。

03

寫在最後,還有機會監管套利麼?

在這個徵求意見稿出來以後,我相信很多人開始動歪點子了。你看我把龐大的財富團隊掛靠在子公司或者股東的其他兄弟裡,是不是就能解決很大的問題啦?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前兩天,某銀行系的TOP信託公司因為10年前設立子公司捱了一張罰單?而事實上,

就在前一段時間,關於信託公司清理子公司的通知也剛剛下發。

又有怎樣的啟示?

大勢已然很清晰了,

監管的決心無比強大,在監管面前任何的“小動作”,除了會給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外,其他什麼效果都不會有。

而在金穩委的統一規劃下,監管政策的連續性和嚴謹性,也遠遠超過了過去十年,一招緊似一招,連環相扣,監管套利的難度越來越大。

今天某大V因為惡意評論《長津湖》被刑拘,在

刑拘背後這個動作的意義遠大於刑拘本身。

而對於今天的這個徵求意見稿,我也更願意去這麼理解,在這個不長的文字背後,是金融方向的梳理,如果你不能按照國家的戰略意志,去發展更有期望的金融,那註定是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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