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蕭縣: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 奏響強村富民“最強音”

近年來,蕭縣推行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堅持以村集體為主,以固定收益、“保底+分紅”、入股合作等方式,將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以市場化的方式購買社會服務,種植傳統糧食作物,最大限度提升土地規模效益,實現村集體與農民收入雙增加。

多舉措引導土地流轉

把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作為“書記專案”強力推進,縣、鎮、村三級書記帶頭為群眾宣講有關政策,積極發揮網格黨群服務站、黨員先鋒崗等黨群服務陣地作用,引導鼓勵群眾自發參與。根據集約土地地力等級、產出價值合理確定土地流轉價格,按照每年每畝土地600-1000元標準實行階梯定價,充分保障群眾利益。對於土地經營權入社農戶,根據土地產出、合作社發展情況等因素,每畝土地可獲得800-1000元固定收益;也可在每畝土地600-700元保底收益基礎上,根據實際效益情況提取一定比例盈利用於二次分紅。對於不願入社的農戶,合作社可為其提供生產託管服務,推進規模化經營;或採取土地置換方式,以其他位置、質量較好地塊置換農戶土地。

多要素強化資金保障

採取整合資金、先建後補等方式,建立土地集約經營資金池和發展基金。舉辦金融要素對接會,協調農行、建行等金融主體,為村集體提供“地押雲貸”“裕農快貸”等金融產品。推動鄉村產業、農田水利、秸稈綜合利用等專案,向實施黨組織領辦合作社的村傾斜。2021年,全縣實施土地深翻12。54萬畝,兌現服務組織補助資金501。8萬元;新建秸稈收儲中心1個,完成秸稈綜合利用106萬噸,綜合利用率達96。36%;實施中央財政農業社會化服務專案24。37萬畝,落實補助資金1153萬元。加大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力度,自繳保費由財政與合作社按1:1承擔。2020-2021年度,全縣完成小麥、玉米保險投保8。5萬畝,財政補貼保費106萬元。

多角度探索多元服務

依託蕭縣供銷合作社、農業機械化管理服務中心職能資源優勢,有效整合域內社會化服務資源,並引入氣象、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職能資源,已建成區域性為農服務中心5個、全程機械化綜合性農事服務中心3個,輻射帶動770餘家各類服務組織,服務糧食作物面積110餘萬畝。創新合作社經營模式,綜合考慮自主經營能力、社會化服務發展等實際,合作社可以透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服務組織開展“耕、種、管、收、購、銷”全鏈條式託管服務;或選擇某一環節或多個環節,開展訂單式分鏈條式託管服務;或透過整合域內農機、人員等資源,自主開展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規模化生產經營。制定土地集約經營激勵政策,切實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員積極性。用活人才振興政策,2021年以來精準選派縣級科技特派員122人,培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300餘人次、產業帶頭人500餘人次、專業生產型和技能服務型人才200餘人次。

多層次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明確股權配置,農戶以貨幣或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地上附著物等非貨幣財產入股,村集體以集體土地、資產及上級扶持資金等單一或組合方式入股,按出資額折股量化,其中村集體持股比例不低於20%,單個成員持股比例不超過20%。與社會資本、企業合作時,明確要求村集體和群眾所佔股份超過50%,確保合作社集體屬性。細化收益分配,在純收益中提取10%資金作為積累資金,用於擴大再生產;提取10%資金作為風險防控資金,用於彌補虧損;按章程或成員(代表)大會規定比例提取獎勵資金,用於獎勵對合作社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經過上述分配後餘額,按成員股份進行分紅。健全完善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機制,把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事項納入“小微權力”清單,落實“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實現專案資金使用全過程監督。對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重大發展專案、重要經濟合同及大額支出、貸款債務等事項,由鄉鎮進行稽核、把關,確保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長遠發展、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王敏 王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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