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局未受理舉報:無證據證明玖富出借人資金未進入銀行存管

都說“冤有頭,債有主”,但是不少玖富出借人認為,自己透過平臺借出的資金無法成功回款,平臺是有責任的。因此,就算起訴玖富被判敗訴,很多出借人還是選擇繼續跟玖富糾纏,比如向北京銀監局去舉報玖富。

近日,有玖富普惠平臺的出借人收到北京銀監局關於《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告知書》,告知書中提到:未發現充分證據證明存在玖富平臺充值資金未進入銀行存管賬戶的情形。以下是告知書中涉及玖富普惠的主要內容:

銀監局未受理舉報:無證據證明玖富出借人資金未進入銀行存管

看到這個迴應,大概不少出借人會感覺有些絕望。畢竟,起訴敗訴,舉報又不被受理,出借人會覺得相關機構是在偏袒玖富普惠。但事實就是如此,玖富普惠作為一個資訊中介,與出借人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自然不能作為“借款人”被出借人起訴。而玖富普惠沒有設立資金池,沒有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自然銀監局也無法受理出借人的舉報。

綜上所述,出借人要想成功追回欠款,不要跟網貸平臺死磕,而是要釐清債權債務關係,直接去起訴真正的借款人。而且國家政策明確鼓勵打擊逃廢債,判出借人勝訴後,訴訟費等由借款人承擔,透過法院判決和執行,出借人是有望收回本息的,還可以主張逾期罰息。只有方向選對了,出借人的回款之路才能好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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