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申冤26年再審改判無罪,系迄今遭羈押最久申冤者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6歲的張磊和4歲的張翔(均為化名)失蹤,次日兩男童屍體在水庫被發現。

同年

10月27日,時年26歲的張玉環被認定為涉案嫌疑人,被警方收容調查。

2020年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

揹負故意殺人罪名近27載,現年53歲的張玉環終於等來了

無罪判決

殺人犯申冤26年再審改判無罪,系迄今遭羈押最久申冤者

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

自1993年10月27日失去自由起,張玉環已被羈押了9778天,是截至目前公開報道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申冤者。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男童張磊和張翔被人殺害,3天后,鄰人張玉環被警方定為嫌兇。

1995年1月,南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2年執行。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張玉環用手卡、繩勒、棍打的方式將鄰居家兩男孩殺害並拋屍水庫。張玉環上訴後,同年3月,江西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該案發回重審。

南昌中院重審後,仍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玉環再次上訴,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終審判決後,張玉環被送往監獄服刑。

入獄後,張玉環仍然不認罪,始終堅持喊冤。

他的大哥張民強稱,張玉環在獄中每週都會

寫一封申訴信,向各級司法部門講述冤情,最終成功寄出的信件數以千計。

高牆之外,張家人也四處奔走,持續申訴。

2019年3月,江西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案啟動再審。2020年7月9日,該案再審在江西高院開庭,法庭上,檢方與辯方均建議法院改判張玉環無罪。

張玉環辯護律師王飛介紹,再審過程中,檢方認為張玉環此前的有罪供述真實性存疑;而辯方認為,此前的有罪供述是非法證據,應該被排除在法庭考量之外。在其他方面,檢方與辯方達成一致,均認為該案沒有其他的客觀證據、現有證據之間達不到法定的證明標準。

張玉環在最後陳述中再次重申冤枉,稱口供是在刑訊逼供下作出,超過26年的牢獄讓他妻離子散,懇請法庭還他一個公道。

殺人犯申冤26年再審改判無罪,系迄今遭羈押最久申冤者

今天,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宣判後,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代表該院向張玉環賠禮道歉,並告知其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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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970編輯整理

素材來源:澎湃新聞、央視新聞、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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