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和你在一起,是因為你是你。 除了你,誰都不可以……

有的人和你在一起,是因為你是你。

除了你,誰都不可以。

而有的人和你在一起,是因為他剛好需要進入一段戀情。

至於那個人是不是你,真的沒太大關係。

有段時間一朋友找我聊天。

她是個特別怕孤單的人,單身對她來說是種毀滅性災難。所以這幾年,一直在不停交男朋友。

其實每個男朋友說優秀都挺優秀,單獨拿出來放擇偶市場裡都很能打。吃飯都會搶著結賬,逛街也會幫忙拎包。逢年過節都準備禮物,該盡的義務一個不少。

但相處下來就是沒太大感覺。在一起沒多開心,吵架分手也不怎麼痛苦。十幾歲時失戀一次至少半年才痊癒,現在第三天就能叫朋友一起去蹦迪。

她問我:鈴鐺,你說我是不是有病。

不然為什麼明明談了戀愛也還是不開心。

明明有人陪伴,卻還是覺得特別孤單?

我想了想。說:

因為你根本沒有愛上那個人。

你在一遍又一遍重複的,只不過是戀愛這件事本身。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這種死迴圈開始變成現在年輕人的戀愛模式。

並不是多喜歡對方,只是為了戀愛,而去開始一段關係。

大家都有物件了,出於攀比我也應該有一個;

我害怕孤獨,朋友沒空我就找個人來陪伴;

我已經成年,躺在床上總寂寞要找個人解決需求;

甚至更功利一點,單純的只是想找個人幫自己付賬。買自己買不起的東西,以後一起掙錢一起還房貸。

沒錯,你是戀愛了。確實是有人緩解孤獨了,但是這種陪伴換成任何一個人都毫無破綻。

他不關心你喜歡吃什麼,沒問過你愛玩的遊戲。沒興趣瞭解你的過去,更絕口不提你們的未來。

你也不會吃醋他和別的女生親密,他去哪裡也不關心,他有什麼目標規劃你也不想幹涉。

你們就像分攤房租的室友,或者同床異夢的陌生人。

你面對著他,就好像面對空無一人的荒野。大聲喊叫也只能聽見自己的回聲,那種殘酷的寂寞幾乎把你逼瘋。

你開始分不清楚,自己的恐懼到底是來自孤獨,還是來自從沒有獲得過愛的暗示。

後來我在微博上看到一段話。:

我說我想談戀愛。

可我說的戀愛是指,我看到這個人就小鹿亂撞,什麼事都會第一個想到他。

會在看到一些小飾品的時候想著買一對兒,在喝奶茶的時候想著下次和他一起來,在穿衣服的時候想著他會不會喜歡,會誇獎我嗎?在收到他無意識,卻很甜的訊息的時候,在床上偷偷的笑。

這才是戀愛啊,這才是我說的,我想談戀愛。

而不是“處物件嗎?”

“處。”

“叫老公。”

“老公。”

這太侮辱愛情這個詞了。

我想這就是很多人把戀愛談成公式化的原因吧——好像沒有人再把愛這個詞掛在嘴邊,畢竟它看上去冒著土土的傻氣。更多人,只是厭倦了單身所以去戀愛,想要戀愛所以去戀愛。

我們早都忘了十幾歲那種小鹿亂撞的感覺。

也有可能小鹿等得太久已經垂垂老矣,所以撞不撞也沒那麼重要了。

所以有時候我也會想,為什麼世界上有這麼多渣男渣女?

也許他們本性沒有渣到哪裡去。他們也會為了別人奮不顧身,只是那個人不是你罷了。

我們每個人,都不應該在愛情裡做加害者,更不要做受害人。

如果你不那麼喜歡對方,你看到他沒有戀愛的感覺,請不要耽誤彼此時間。折磨和浪費都很殘忍,明明不愛一個人還要洗腦自己洗腦對方,假裝一個深情的演技派更更更殘忍。

況且你們都不知道,你們在逢場作戲的時候,是不是有錯過別人。

你喜歡她,願意全身心依賴她。不計較那麼多利益得失,因為看到她開心自己就開心,遇到的所有美好都想要跟他分享。

也許是在熙熙攘攘的街頭,或者是連蟬鳴都噤聲的深夜。你們擁抱親吻,十字相扣,那是你每個毛孔都張開歡呼的時刻,你為兩個人在一起的每分每秒而感恩。

這才是現代人真正應該談的戀愛。

而不是覺得自己只是需要戀愛了,就隨便接受一個人的示好,或者因為對方長得好看就去追。於是後來,兩個人開始頻繁爭吵,互相怨懟,甚至明明牽著手心裡卻想著別人,明明睡在一起也覺得陌生。

那不叫戀愛,只是交配。

要找一個你們真正能彼此征服的人,他的笑容能點燃你所有幸福,想到他好像全世界都亮了。你願意為他付出,他也是,你非他不可,他也是。

愛這個字不俗,永遠都不。

有的人和你在一起,是因為你是你。 除了你,誰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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