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分田到戶不利於機械化,農村土地集體統一耕種,真的嗎?

分田到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一家一戶的小農戶分散經營不利於實現機械化和現代化。這種說法的確有一定道理,但因為分田到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不利於實現機械化和現代化,農村土地真的會實行集體統一耕種經營嗎?下面就和各位朋友從幾個方面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有人說,分田到戶不利於機械化,農村土地集體統一耕種,真的嗎?

一、分田到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引發的新問題

任何一項改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只要經過權衡利弊後做出的決策就是好的。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啟動的農村土地改革——農村土地由集體統一耕作經營改革為分田到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就是小農戶經營。這一改革的優勢和成果是偉大的,就不用說了。但其中也引發了新的問題。

第一、不利於機械化耕作。土地分散經營,的確不利於實現機械化耕作。由於一個家庭的土地也不在一起,所以,不利於機械化耕作特別是大型機械化耕作。有的地方曾試驗過“一戶一田”,但難度也很大,操作性不強,因此也沒推廣開來。

第二,出現撂荒現象。由於年輕人都外出打工,家裡種地的大都是老人和婦女,本來就耕作不了,再加上一些坡地、小塊地、貧瘠地不打糧食,種了只能賠錢,所以,出現了撂荒現象。

第三、集體經濟被削弱。由於分散經營,也不用繳納各種費用,國家對農業的補貼直接補貼到農民家庭賬戶,集體經濟基本上成為空架子,一些公益事業除了國家撥款,集體拿不出錢來做公益。

有人說,分田到戶不利於機械化,農村土地集體統一耕種,真的嗎?

二、農村土地會不會實行集體統一耕種經營

這裡有個概念必須搞清楚。什麼叫“集體統一耕作”?有人理解為過去六七十年代的生產隊大集體經營。這樣理解是不對的,過去那種大集體經營方式不會再恢復了。

因為,穩定農民與土地的關係長期不變是土地改革分田到戶的主要目的,所以,很長一個時期內,至少到2057年,家庭聯產責任制這種土地經營方式的基本國策不會改變,其它所有改革都必須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進行,比如,規模化經營,必須透過土地流轉或入股、託管進行,不會再強行把農民手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收歸集體統一耕種,而且也很不現實。

如果讓農民和過去生產隊一樣都回家種地,人均二畝地只能維持溫飽,如何提高生活水平?過去農民窮,就是因為農民只能靠種二畝地生活,雖然也有副業,但那時少數有條件的生產隊,大多數生產隊是沒有搞集體企業和副業的條件,只能靠種地生活。你現在再讓農民都回家種地,是根本不可能的。

有人說,現在完全可以恢復大集體經營,讓一部分人種地,一部分外出打工,打工賺的錢交給集體,然後統一分紅。

這是不動腦子的想法。你說,外出打工基本上是個人行為,賺多少錢誰知道?回到村裡交多少錢?怎麼和村裡種地的人平衡?再說,誰不願意外出打工多賺點錢?誰願意在家種地?

所以,農村土地統一耕種只能是透過土地出租、轉讓、有償退出、入股分紅、託管等方式進行流轉,實現集約化規模化耕作,而不是恢復生產隊時期的大集體統一耕作經營。

有人說,分田到戶不利於機械化,農村土地集體統一耕種,真的嗎?

三、如何解決土地分散引發的新問題

那麼,如何解決土地撂荒問題?如何解決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問題?又如何壯大具體經濟呢?

首先,討論一下土地撂荒問題。土地撂荒的都是偏遠山區一些坡地、貧瘠土地、荒地、邊角地,這些土地本也不是永久性基本農田,即便是不撂荒,也不會種糧食,因為種糧食會賠錢。還有的本身就是已經退耕還林的土地。不過,話說回來,我國人多地少,土地不應該被撂荒。但這不是農民的錯,你種糧食不僅不賺錢還賠錢,農民就該賠錢種糧食嗎?所以,要解決撂荒問題,還是要解決土地收益問題,土地收益高了,你讓他撂荒他也不會。因此,只有增加土補貼,讓農民有錢可賺,有利可圖,自然就不會撂荒了。

其次,討論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問題。我國平原面積很少,僅佔國土的十分之一,山區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大多數農村地區是不能使用大型機械化耕作的,只能使用小型機械提高機械化程度。

有人說,分田到戶不利於機械化,農村土地集體統一耕種,真的嗎?

關於規模化,中央一號檔案講得很清楚,“適度規模化”,什麼意思呢,就是我國山地多,平原少,只能在是以規模化經營的平原地區實現股魔化耕作,而廣大山區農村要走小型機械化模式。其實,即便是山區農村,機械化程度和過去相比,已經很高,基本上杜絕了牛耕馬拉現象,小型機械化在山區農村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現在基本上已經沒有人工割麥子的現象,說明山區農村的機械化程度也比較高了。

第三,如何壯大集體經濟?可以說,改革開放四十年,大多農村集體經濟已經名存實亡,尤其是居民小組這一塊,有的村集體連幾百元都拿不出來,有的村幹部吃喝接待早已債臺高築,入不敷出。

問題在哪呢?一是集體公益性財產比較混亂,就連村幹部都不知道那些財產屬於集體,村集體究竟有那些財產?還有一些村集體財產長期被村幹部或私人侵佔,還有的村集體財產長期無人管理,無人利用,任其閒置破廢。所以,要想壯大集體經濟,首先要明確哪些屬於集體財產,誰來管理集體財產?誰來帶領大家壯大集體經濟?這些問題解決了,集體經濟也不愁壯大。

總之,農村土地不會像過去生產隊大集體那樣統一耕種,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基本國策長時間內不會改變,適度規模化是農村土地改革的方向,大量的小農戶經營還會長期存在,土地入股、託管是小農戶今後的模式,壯大集體經濟是今後農村發展的方向。

有人說,分田到戶不利於機械化,農村土地集體統一耕種,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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