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律師 慈溪刑事律師:以案釋法203可視錨魚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師陳亮

,今介紹以案釋法

203,可視錨魚入刑案。可視錨魚就不是釣魚的概念了,遠遠超出了釣魚的範疇,有人稱之為‘水下B力獵殺’。這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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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師 慈溪刑事律師:以案釋法203可視錨魚入刑案

以案釋法

203  可視錨魚入刑案

今介紹以案釋法

203,可視錨魚入刑案。可視錨魚就不是釣魚的概念了,遠遠超出了釣魚的範疇,有人稱之為‘水下B力獵殺’。這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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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

去年

3、4月間,吳某先後多次在禁漁區河段,用可視錨魚,4月20日,當吳某再次在該河段使用可視錨魚時,被當地森林執法機關當場抓獲,並查獲可視錨魚漁具裝置1副。

法庭經審理認為,吳某違反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魚,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考慮到到案後,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判處被告人吳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

二.案件的警示

過去

釣魚,人們多數是把

看作一項娛樂休閒,至於釣不釣得起魚,那就隨緣,所謂姜太公釣願者上鉤。

現在的釣魚

用上影片

所以叫法也改了,叫

可視錨魚:可視

魚鉤上裝

攝頭,釣杆上裝

顯示器,水底的情況一目瞭然

錨魚

指單一的

魚鉤

,改成類似於

狀的特殊多鉤,這種特殊多鉤

,一旦魚被掛到,不死則亡,即使逃脫,傷勢嚴重

沒有成活的希望。

可視錨魚就不是釣魚的概念了,

有的放矢,

具有高

中魚率

同時對魚具有很強殺傷力,

從本質上講,可視錨魚和網魚、電魚

沒有多大區別。

刑法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禁止可視錨魚,但全國多省市已開始將可視錨魚定義為非法捕撈,本案是湖南首列對可視錨魚進行的公開審理和宣判。

三.

相關法律

1。

刑法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使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

情節嚴重主要是指:

1)為首或者聚眾捕撈水產品的;

2)大量非法捕撈水產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撈水產品的;

3)採用毀滅性捕撈方法,造成水資源重大損失的;

4)非法捕撈G家[重]點保護的名貴或者稀有的水產品的;

5)非法捕撈、B力抗拒漁政管理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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