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壽一天收11張罰單,合規經營拉響警報又陷入"非吸案"糾紛

記者 謝奀國 實習記者 安琪 報道

1月27日,中國平安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人壽”)在一天之內收到11張罰單。其中10張罰單來自遵義銀保監分局,1張來自金華監管分局。

具體來看,遵義銀保監分局指出,平安人壽遵義中心支公司存在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並向其支付佣金,以及代理人銷售誤導的違法違規事實。因此,遵義銀保監分局決定給予平安人壽遵義中心支公司罰款十萬元的行政處罰。其餘9張是個人罰單。平安人壽金華中心支公司則是因財務資料不真實,被監管部門罰款12萬元。

合規經營外,記者注意到,近期平安人壽也陷入了一起官司。惹上這起官司的緣由是平安人壽咸陽中心支公司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者提供了宣傳場所。這對於平安人壽來說是否產生了聲譽、展業等方面的不良影響?

前不久五家上市險企均披露了2021年度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資料,但平安人壽未能大放異彩。且2021年前三季度的營業收入與淨利潤也呈現同比下滑的狀態。

記者就平安人壽的裁判情況、經營情況等撥打了客服電話,並傳達了採訪問題。對方工作人員表示,會將問題進行上報,然後會有專人聯絡記者。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相關回應。

合規經營露風險

資料顯示,平安人壽成立於2002年,是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從規模保費來衡量,平安人壽在國內無異於佔據一席之地。

平安人壽一天之內領11張罰單。

平安人壽一天收11張罰單,合規經營拉響警報又陷入"非吸案"糾紛

1月27日,根據銀保監會官網顯示,其中的10張罰單是遵義銀保監分局的手筆。各中原因是由於平安人壽遵義中心支公司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並向其支付佣金、代理人銷售誤導。因此,該公司被罰款10萬元。鄭曉玲、曹霞、全江、梁檁、楊鵬是對平安人壽遵義中心支公司代理人銷售誤導行為負有管理責任的直接責任人,均被監管部門予以警告處分,並罰款一萬元。此外,另有4人分別是胡兵平、王龍天、肖本健、韋會斌,因存在銷售誤導問題均被予以警告並罰款二千元的行政處罰。

剩餘一張罰單則是平安人壽金華中心支公司因財務資料不真實被罰款12萬元。袁建軍、朱瀅是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因此被給予警告並罰款2萬元。

平安人壽一天收11張罰單,合規經營拉響警報又陷入"非吸案"糾紛

近期,平安人壽也與一起訴訟產生聯絡。裁判文書顯示,原告張某於2014年12月3日,與祥泰公司簽訂《客戶協議書》一份,透過POS機刷卡向祥泰公司支付5萬元。但祥泰公司是在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透過召開專案推介會、業務員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利用高額利息為誘餌並承諾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以投資湖北武當太極湖文化投資有限公司、貴州黔西南州白鈴公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等專案為由,透過簽訂《客戶協議書》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期間,平安人壽咸陽中心支公司為崔某某(祥泰公司業務員)等人提供了宣傳場所,原告張某也是在該場所聽取了崔某某等人的宣傳後經周某(平安人壽咸陽中心支公司保險代理人)推薦與祥泰公司簽訂了《客戶協議書》。2018年7月5日,崔某某等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提起公訴。張某的投資也竹籃打水一場空。

由於祥泰公司的業務員崔某某是平安證券陝西分公司的前員工。2014年3月4日其從平安證券離職後,去了祥泰公司。張某認為自己的損失跟平安人壽咸陽支公司和平安證券陝西分公司均有關,因此將二者告上了法庭。

一審法院認為,張某自身過錯是造成自己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原告輕信崔某某及祥泰公司承諾的高額回報,導致其喪失應有的警惕,對明顯不合理的‘金融產品’介紹和購買流程過於輕信,未經任何核實,該行為是不慎重、不理智的。原告對自身財產的保管缺乏必要的謹慎,自身存在疏忽懈怠的重大過失。”

但一審法院也指出,被告平安人壽咸陽中心支公司給非本單位員工提供宣傳場所,且在本單位保險代理人參與的情況下,誤導了原告與祥泰公司簽訂《客戶協議書》,對原告的損失有一定的過錯責任,應承擔10%的賠償責任。

最終一審法院宣判,由平安人壽咸陽中心支公司賠償張某損失的10%,即5000元。後續二審中,法院駁回了原告張某與平安人壽咸陽中心支公司的上訴請求。

前三季度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均同比下滑

前不久平安人壽公佈了2021年1-12月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為4570。35億元,較上年同期下滑4%。其控股股東中國平安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也同比下滑了4。64%。這在上市險企中並不亮眼。

資料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平安人壽實現營業收入4973。41億元,較上年同期的5245。25億元下滑了5。18%。實現淨利潤374。83億元,較上年同期693。40億元下滑了45。94%。平安人壽在2021年前三季度出現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均同比下滑的現象。

而同期的保險業務收入也有所縮窄。從2020年前三季度的3775。86億元降至2021年前三季度的3645。35億元,降幅達3。46%。2021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第一季度與第二季度平安人壽分別實現保險業務收入1663。97億元、1038。21億元。第一季度較第二季度環比下滑37。61%。

償付能力充足率方面,截至2021年9月30日,平安人壽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2。42%,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6。79%。較上一季度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下滑了3。67個百分點;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下滑了3。69個百分點。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第二季度,平安人壽風險評級由上一季度的A類下調至B類。

記者就裁判文書情況、經營業績情況撥打了客服電話,對方告知記者會將採訪問題進行上報,後續會有工作人員聯絡記者,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相關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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