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團體保險比個人保險價格更便宜,保險利益更優厚。面對這樣的優勢,投保人當然會更願意選擇團體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衝量,也願意銷售團體保險。
但是個人客戶是不能作為投保人買團體保險的,團體保險的利益也不是完全掌控在被保險人手裡,這裡的風險你瞭解嗎?
為了解決個人客戶無法投保團體保險的問題,“聰明”的保險業務員挖掘出了“團險個做”的漏洞,就是先組建一個符合投保條件的團險投保單位,然後把個人客戶納入到這個投保單位中,成為虛擬的團險客戶。
按理論來說,這個虛擬的團險投保單位,如果能夠在保單存續期間一直循規蹈矩,那也就罷了。但因為很多保單的存續期很長,甚至有的是終身保險,這樣臨時組成的投保單位往往無法規規矩矩地走到最後,從而導致那些參與其中的個人客戶的損失。而這些個人客戶在投保時,往往是不知情的,更別提了解其風險了。
首先要強調說明,“團險個做”這種做法是違規的,是堅決不被允許的。
作為業內人士,我雖然知道有這種漏洞,但是從來沒想過真的會有人敢這麼幹,直到老大哥人保公司6000萬規模的團險個做“假保單”事件被曝光,我也是被震驚了。
在這起事件中,有很多受損失的人已經是60歲以上的老年人,最初也是當作存款來買的這款“團體年金B”保險產品。該產品原本是短期險種,宣傳時說“存取自由,保本保息”。買得早的已經有10年了。
之所以現在才曝出問題,是因為從去年底開始,陸續有人去人保壽險公司兌付時,卻被告知查不到保單,無法兌付。部分客戶頂多只拿回了20%本金。
“團險個做”對於普通投保人來說,是非常具有欺騙性的,可以說讓你入坑,你幾乎無法辨別——大保險公司、正規的投保流程、正式的保險憑證等等。所以,嚴格來說,團險個做並不算假保單,應該算是不合規的違規保單。
這種保單有致命的漏洞,那就是保單利益並不完全掌握在你自己手裡。正如這些受損失的保戶們,多年後可能連本金都拿不回來,更別提高額利息了。
1。明確,團險不是團購,個人客戶不能參與。
有不少保險業務員宣傳團險時,都拿團購來比喻團險。但其實兩者的是有很大不同的。
在團購中,每一位消費者都是獨立的,有獨立的退貨、換貨、享受服務等權益,商家與客戶之間是“一對多”。
在團險中,每一位被保險人只能是投保單位的員工,而不能作為獨立的投保人直接購買團險,保險公司與客戶之間是“一對一”。
2。團險的被保險人可以增減變更。
團體保險的投保人是企業,被保險人是員工。當員工入職或離職後,企業可以靈活地增減團險的被保險人。
所以,當個人客戶參與到虛擬的團險投保單位中時,可想而知,自己的保險利益是多麼沒有保障。
3。團險投保人有退保權,但被保險人無權退保。
在中國大陸,團體保險和個人保險的退保權都是屬於投保人的,被保險人無權退保。
可見,當個人客戶參與虛擬的團險單位,成為其被保險人後,保單的退保金將不再屬於你自己,假如投保單位揹著你退保,你的錢可就危險了。
正是因為“團險個做”有著諸多缺陷,所以是被明令禁止的。而在屢禁不止的背後,當然是巨大的利益。對於保險公司,可以衝保費規模;對於業務員,可以衝高佣金;對於個人客戶,可以獲得比個人保險更優越的保險利益。看起來似乎是“三贏”的美好局面。但怕就怕“有心人”,一旦某個環節被有心人操控,那麼結局就會瞬間變臉為“三輸”。
雖然這樣的“假保單”套路看似天衣無縫,但是我們仍然有辦法可以事先識別。
首先,要收斂自己的貪慾,幾乎所有的騙局都會利用人的貪婪。
其次,有一個簡單的識別方法,就是看保單或保險憑證上載明的產品名稱。團體保險的產品名稱中會有“團體保險”字樣。一旦出現這幾個字,那鐵定是團險,不是針對個人客戶的個人保險。不過,保險公司通常只會給團險的投保企業一份保單,而不會給每位被保險人都寄發保單,頂多給團險的被保險人每人一份保險憑證。現在電子化後,可能保單和保險憑證都是電子資料,那麼可以透過保險公司的官方渠道進行查詢。最簡單的,就是聯絡保險公司的客服核實。
還有,為了避免某些情況下,一開始拿到的就是假保單,在投保後務必透過保險公司的官方渠道或者客服進行查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