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轉私”的涉稅風險,這幾點千萬要注意

“公轉私”的涉稅風險,這幾點千萬要注意

企業公轉私在正常情況下是沒有任何風險的,八大項內【發放員工工資,員工差旅費報銷,支付個人勞動報酬,向自然人進行採購,歸還個人借款,支付個人賠償金,股東利潤分配,個人獨資企業利潤分配】

公轉私易引起注意的主要是下列情況:大額的現金交易(超過5萬元)、資金流向與生產經營無關、公戶私戶頻繁互轉、頻繁的開戶銷戶、與閒置賬戶進行大量交易等。

若是引起了關注,首查涉及的稅務問題及稅務風險。

一:

是否存在公司將資金轉給股東個人使用,至年度終了之後,即未歸還公司,又未能證明用於公司生產經營的?

如果存在這種情況,按照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可以按股息、利息、紅利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這個規定主要目的是防止公司資金被股東長期無償佔用,侵害公司及其他債權人的利益。

作為財務,應採取積極應對措施,看公司是否存在這種情況,如果存在應告訴股東,健全借款手續,並及時歸還公司,切不可跨年度佔用公司資金。{題外話:為了企業的發展,還是得站在專業的角度上適度提醒一下決策人,一個好的財務團隊,能規避很多不必要的風險}

二:

是否存在一個自然人股東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不能證明公司資產與個人資產獨立的情況?

如果存在這種情況,按照規定,股東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作為財務,應告訴股東,應儘可能將公司資產與個人資產劃分清楚,做到公私分明。並且,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資金管理制度,規範化運作;嚴格按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表,必要請中介進行審計,以證明公司資產與個人資產相互獨立。

三:

自2020年7月人民銀行下發“大額現金管理”試點政策以來,銀行加強對公轉私的管理監督,主要目的是防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對於正常合法的資金往來,並無實際影響,所以,只要公司業務真實、合法經營,無需對“公轉私”過分解讀!

只要成立了公司,就是法人組織,應當把公司與公司的股東之間進行區分,做到“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公賬轉私賬的法律風險。

有很多的方法可以合理合法的解決公轉私的稅率問題,依法納稅是我等的應盡職責。偷稅漏稅是違法行為。望諸君銘記。

對稅務籌劃有興趣的朋友,歡迎同筆者共同探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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