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能憑“拉存款”入職嗎?

日前,一則銀行招聘資訊引發了熱議。某地農村商業銀行明確要求,入圍者需在該行存入不低於1000萬元存款。細看公示,在入圍的5個人當中,3個人的筆試成績低於60分,其餘兩個人則剛過60分,但加權面試成績後,這5個人的成績均在70分上下。

“入職銀行需先拉到存款”折射出什麼?這是一場效率與公平、資源與專業、市場化與合規性的博弈。一方面,作為市場化機構,商業銀行向來十分重視存款營銷,隨著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拉存款”更成了部分銀行考核的硬槓槓;但另一方面,商業銀行不同於其他市場化機構,它是特許經營的、事關經濟社會公共利益的機構,必須保持穩健、合規經營,必須保障存款安全,必須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那麼,僅憑所謂的“資源型人才”能夠做到這些嗎?

如果單從市場營銷角度分析,商業銀行重視存款有一定的現實合理性。存款制約著貸款投放的空間和能力,存貸利差又關係著銀行的經營利潤。若一家商業銀行的存款來源不足、存款成本較高,其貸款投放能力也易不足、貸款定價也易高企,這既不利於銀行的自身經營,更不利於服務實體經濟。

基於以上現實,一些非專業的、所謂的“資源型人才”便有空子可鑽,不少還得到了重用。但其弊端也十分突出:一是擠佔了專業人才的發展空間;二是極易導致非專業人士亂作為,做業務以“利益最大化”為唯一標準,背離經濟金融規律,甚至鑽監管漏洞、隱匿不合法不合規的利益輸送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商業銀行不同於其他市場化機構,專業合規經營是生命線。穩健經營至關重要,關係著經濟社會的公共利益,一旦發生風險,其外溢性極強,不僅威脅存款安全,更易引發區域性風險。

要吸取非專業人士“亂作為”的教訓。此前,監管部門在處置多家高風險中小銀行時發現,它們不約而同存在以下通病:公司治理不健全、監督機制失效、風險控制等專業崗位形同虛設、非專業人士粗暴干涉信貸業務等。為此,監管部門加強了對各銀行高管的任職資格稽核,一度否決了多家銀行的支行行長任職資格,否決原因多為“經營管理能力不足,對曾任職機構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

如何才能保證專業人士“真履職”?關鍵在於健全銀行的公司治理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確保人才錄取、業務發展、風險控制等環節合法合規。其中,要確保“三會一層”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階管理層,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作,確保董事、監事忠實勤勉履職,進而確保商業銀行時刻把合規經營放在第一位,更好地保障存款安全、維護經濟執行穩定、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銀行能憑“拉存款”入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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