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用0.6%的稅負
,成功的
解決企業利潤問題
?
現如今,有很多的企業都會去選擇,分包業務給個人獨資企業,降低稅負。有的地方式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的,也是有一定的優勢的,註冊資金少呀,註冊登出流程比較簡單呀,繳納稅種少呀,稅率低呀,等等都是。其實,小編覺得哈,最主要的是降低了,稅費的壓力,增加了利潤。
又有很多的客戶呢,心裡肯定是會想,一家有限公司,怎麼就能享受這個政策呢?其實,很簡單隻需要在稅收園區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用業務分包的形式,將業務分包的形式分包給新成立的公司,就可以享受核定徵收政策了。核定政策政策是,核定個稅0。6%,增值稅1%。附加稅是0。06%,總稅率1。66%。
小編來舉個例子,某某公司,接了一個400萬的業務,將業務分包給了,在稅收園區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那麼享受政策的這家個人獨資需要繳納的稅費是多少?稅種有好多?
1)增值稅:400萬/(1+1%)*1%=3。96萬;
2)附加稅:0。2萬;
3)個人經營所得稅:400萬/(1+1%)*0。6%=2。37萬
需要繳納稅費總計:6。53萬
注意!注意!核定徵收政策,是根據企業的開票總金額,來進行核定的,而不是按照企業的利潤,還有營業額來進行核定。
稅收園區的政策是很多的,不僅僅有核定政策政策,還有財稅扶持。其實就是,在園區成立有限公司,在稅收當地繳納稅費,就可以享受增值稅地方留存50%和所得稅地方留存40%,獎勵其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階梯式獎勵。當月繳納,次月獎勵。
上列政策是地方政府,為提高當地經濟發展,招商引資,讓更多的企業入駐園區,降低企業自身的稅負,還同時的為當地園區,增加經濟發展。且,合理合規合法的節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