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法實施3年 成都共減免稅金額達2.4億元

環保稅法實施3年 成都共減免稅金額達2.4億元

2021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正式施行滿3年,成都稅務人秉持嚴格執法的理念,有效發揮“多排多繳、少排少繳、不排不繳”的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作用,“以稅助綠”成效顯著。

正向激勵,企業負擔“不升反降”

“與2017年的排汙費相較,2018年我們公司繳納的環保稅下降了45%,2019年更是下降了83%。”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財務負責人柳林說。

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繳納金額的下降得益於該公司對2臺鍋爐燃燒機進行了改造升級,因大幅減少了汙染物排放,享受了環保稅減免優惠。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立法後,更加明確了計算方法和標準,以大氣汙染物為例,用廢氣排放量乘以按照檢測報告的濃度資料計算出汙染物排放總量,最後根據環保稅規定該類汙染物的當量進行轉換,乘以單位稅額即可。每一步都有國家頒佈的標準或專業監測報告作為依據,可以準確計算排汙量繳納稅金。費改稅後,繳納金額由企業自行計算,使得企業對自身排汙情況瞭解更加清晰。

柳林表示,由於在環保稅的計算中,專業機構的監測報告十分重要,公司提高了檢測頻率,由原來的每年一測改為每季度一測,加強了對排汙情況的監控力度,生產經營更加環保。

反向約束,促進企業改造升級

“2020年,我們投入了1000餘萬元,對廠區6臺鍋爐進行了更換。”成都捲菸廠財務負責人馬蕾說,“因為新鍋爐投入使用後至少可以穩定執行10年,每年可以少繳納環保稅近3萬元。別看這個數字小,但是避免了超標排放可能造成的處罰和關停損失。”

2020年,成都捲菸廠投入千餘萬元進行了低氮燃燒改造。改造後鍋爐主要汙染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降低3-4倍,環境汙染大大降低。而低氮燃燒改造帶來的,不僅僅是經濟效益,更是環境的大大裨益。氮氧化物進入大氣後,會形成硝酸和硝酸鹽,兩者也是酸雨的主要成因之一,減少氮氧化物的工業排放,阻斷酸雨形成,也是對森林、湖泊和農田的保護。“稅務部門的宣傳不僅是讓我們瞭解政策,也讓我們的改造專案有了充分的立項依據。”馬蕾說。

“稅收政策體現國家引導支援方向,環保稅開徵,讓我們管理層更加堅定了轉型發展、綠色發展的決心。”四川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向春東表示,為了減少汙染,公司透過更換環保裝置,新增脫硫、脫硝裝置,改造靜電除塵器、廢水回收裝置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鍋爐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廢水排放量,環保稅開徵當年度企業就減少繳納稅費16。48萬元,減幅58。40%。

“減稅降費政策和出口退稅業務的快速辦理,也是我們改進生產效能的一大助力。”四川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鄧佐輝深有感觸地說,2020年,公司實現出口退稅300餘萬元。企業利用退稅資金升級打造了透明化工廠,實現從“生產製造”向“生產智造”的轉變,走上了集約化、智慧化、綠色生態發展的新路子。

據悉,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以來,成都稅務部門以立法為契機,以法治為引擎,聚焦流程再造,全面梳理納稅清單,製作微影片、開展直播授課等多種途徑宣傳環保稅,引導納稅人轉變生產經營理念,鼓勵企業向綠色發展方向提檔升級,讓“稅務藍”護航“綠水青山”變成“發展靠山”。三年來,成都市共減免稅金額達2。4億元。(張曉祚、向坤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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