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維固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難保,土地租賃資訊披露存疑

鼎維固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難保,土地租賃資訊披露存疑

作者:邵葉蓁

主營建築行業模架工程專業承包的天津鼎維固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維固”)正衝擊上交所主機板。此次IPO,鼎維固計劃募集資金12億元,主要用於新增模架裝備和補充流動資金,其中計劃補充流動資金4。7億元,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審計機構為立信會所。

除了此前關注到的招股書供銷資料“打架”外,《壹財信》還注意到鼎維固報告期內淨利潤暴增後出現負增長,應收賬款佔比逐年攀升;研發投入佔比連年下降,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難保;特別是一土地租賃的資訊披露存在疑點,或需要作出解釋說明。

研發投入佔比連年下滑

鼎維固成立於2012年,設立時即為股份制公司,主營業務為建築行業模架工程的專業承包。2017年至2019年,鼎維固分別實現營收14,384。62萬元、33,153。12萬元、37,428。71萬元,其中2018年和2019年營收同比增幅130。48%、12。90%;同期淨利潤分別為1,748。98萬元、10,609。80萬元、8,373。18萬元,其中2018年和2019年同比增幅506。63%、-21。08%。

2018年鼎維固業績出現了爆發式增長,尤其是淨利潤同比暴增506。63%之後又出現負增長,惹人生疑。

與此同時,報告期各期末,鼎維固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6,004。42萬元、14,725。71萬元、20,403。56萬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7。52%、32。80%、32。88%,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1。74%、44。42%、54。51%,佔比逐年攀升。其中2018年末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較2017年末增加8,721。29萬元,增幅145。25%;2019年末應收賬款較2018年末增加5,677。85萬元,增幅38。56%,與營業收入變動趨勢基本一致。

另外,據招股書,鼎維固於2017年12月4日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效期三年。2017年至2019年,鼎維固的研發費用分別為733。50萬元、1,061。92萬元和915。93萬元,佔當年營業收入比例為5。10%、3。20%、2。45%,在業績爆發式增長的同時,研發投入佔比卻逐年下滑,特別是2019年研發投入佔比已經低於3%紅線,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難保,公司重視研發過程、加大研發投入和自主創新成為空談。

另據企信網登記於2020年7月21日的動產抵押資訊顯示,鼎維固將34臺(套)裝置抵押給遠東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被擔保主債權數額為2,138。26萬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2020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0日,涉及合同為《售後回租賃合同》(合同編號:IFELC20DE1HAKK-L-01),《抵押合同》(合同編號:IFELC20DE1HAKK-G-01),抵押物所有權歸屬遠東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鼎維固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難保,土地租賃資訊披露存疑

(截圖來自企信網)

土地租賃信披存疑

除此之外,鼎維固報告期內的一處土地租賃存在瑕疵,資訊披露或存疑。

公開轉讓說明書(更正後)(簽署日2019年1月21日)顯示,鼎維固租賃了一處個人土地用於經營,出租方為朱代明,該處地址位於貴陽市觀山湖區金華鎮翁貢村八組空白場地,用於倉儲、住宿,面積為9,338。00平方米,年租金為35萬元,租賃期限從2017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

而此前的法律意見書(2018年10月18日)披露,當時鼎維固向安中豔、朱代明二人租賃了兩處場地,但該場地的土地性質系農村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因此鼎維固租賃的兩處土地未履行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同意的必要程式,存在瑕疵。

法律意見書同時披露,鼎維固向安中豔租賃的位於貴陽市上麥收費站附近的1,800平方米用於存放物資的場地,已於2018年9月1日與安中豔簽訂了租賃合同的解除協議。而向朱代明租賃的位於貴陽市觀山湖區金華鎮翁貢村八組的14畝空白場地,型別為院壩、空白場地及辦公室集裝箱數間,主要用於存放盤扣物資當時。

即截至2019年1月21日,鼎維固與朱代明尚未解除協議。

不過招股書披露,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賃房產共有6處,分別位於天津市、杭州市,出租方分別是北京九州綠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天津天慈康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經開投資有限公司、杭州群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海暢未來科技有限公司,無個人出租方。另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無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及土地。

而關於前述提到的向朱代明租賃的場地資訊,在招股書並未提及,不知是否已提前解除協議還是信披遺漏,還需要公司及其保薦機構進行核查並作出補充解釋說明。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