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類比較適用"合夥人制度"的企業

幾類比較適用"合夥人制度"的企業

合夥人制可以發揮人力資本的最大價值,但也並非所有企業都適合合夥人制, 以下幾類型的企業相對來說比較適合建立合夥人制度。

一、知識型的企業

這類企業需要不斷創新,員工的責任心、投入度、創造性、協作性、學習力 等要素是影響企業成敗的重要因素。合夥人制度是協調資本與知識的關係的一種有效手段,合夥制企業或核心員工透過有限合夥企業對企業間接持股,使資本持有者和知識持有者之間突破了傳統僱傭和被僱傭的關係,資本和知識共同參與企業剩餘價值分割,從而產生合力效應,促進企業穩健發展。“找合夥”平臺針對人才端打造專屬合夥式就業服務,形成職業與成長相結合、薪資與能力相匹配的優選模式,為人才解決理想就業與現實就業兩者之間的衝突問題。

二、處於初創期或戰略轉型期的企業

初創期或戰略轉型期的企業,需要面對授權、風險、“背靠背”、自主創新、 主動協同的管理問題,企業需要建立適宜的激勵體系,以匹配企業發展或轉型時組織需要的管理行為的變化。合夥人制度的運用,能獲得員工的堅定承諾、獲得股東的強力支援,從而獲得市場的信心與關注。“找合夥”平臺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安全信任、長期穩定的就業環境,促進企業與人才的長期穩定發展。

三、控制權穩定的企業

合夥人制度的有效性,源於原有股東與合夥人的利益一致。如果原有股權結構過於分散,難以達成一致行動,造成企業行動力和執行力的缺陷,即便引入新的合夥人,也不能解決問題,甚至可能引起更多紛爭。“找合夥”平臺為人資行業提供標準,減少無效的溝通以及試用成本,充分發揮網際網路招聘的優勢,為人資行業創造更高的價值。

四、輕資產的企業

輕資產是一種以價值為驅動的資本戰略,透過建立良好的管理系統平臺,集中力量進行設計開發和市場推廣,促進企業發展。最典型的輕資產型企業就是網際網路企業,這樣的企業推行合夥人制度更易成功。究其原因,主要體現在合夥人的入股價格和股份收益上。較之重資產企業,輕資產企業的入股價格較低, 而同樣的新增利潤,輕資產企業的每股收益會更高,所以,輕資產企業更易獲得合夥人的認可與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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