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3月1日起開展企業簡易登出登記改革試點工作

人民網瀋陽3月2日電 (孝媛)為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遼寧省從2021年3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登出登記改革試點工作。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的《企業簡易登出登記改革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明確,適用企業簡易登出登記改革試點的範圍拓展至: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登出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有限責任公司(含外商投資)、非公司企業法人(指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含外商投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類企業的分支機構。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參照適用企業簡易登出登記程式。

實行簡易登出新辦法後,申請簡易登出登記的市場主體,只需提交《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承諾書》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即可申請辦理登出登記。

企業簡易登出登記公告時間由原來的45天(自然日)壓縮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屆滿後30天(自然日)內,企業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同時,《辦法》確定了建立企業簡易登出容錯機制。釋出簡易登出公告的企業在申請簡易登出登記前,可撤回簡易登出公告一次,並可二次依程式申請簡易登出登記。企業未能在公告期結束後規定期限內向登記機關提交簡易登出申請的,可二次依程式申請簡易登出登記。企業申請簡易登出登記的,經登記機關審查存在“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登出登記的”等不適用簡易登出程式的,待異常狀態消失後,允許企業二次依程式申請簡易登出登記。對於因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範的企業,登記機關在企業提交補正材料後予以受理其簡易登出申請。對於異議消除的,允許企業申請簡易登出登記,將證明材料存檔。

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遼寧將實行各部門登出業務“資訊共享、同步指引”,實現企業登出“一網”服務,讓企業能夠“一網”獲知各環節流程、進度和結果,提升企業辦事體驗,提高企業登出辦事效率。

由於全面推行企業簡易登出登記改革試點是從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因此在3月1日前申請簡易登出的,仍適用45天(自然日)公告期。3月1日後(含當日)申請簡易登出的,適用20天(自然日)的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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