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音梗”——娛樂可行,申請商標需謹慎!
中華文字博大精深,一字多音,一音多字,一字多意,巧妙運用文字有時可以畫龍點睛,有趣的文字可以在琳琅滿目的品牌之中脫穎而出,獲取流量!譬如
“蘇寧毅購”、“紫腚能行”、明星景甜與景田百歲山的跨領域牽手等諧音梗,都曾備受大家關注……
除了商業品牌,官方號也喜歡玩諧音梗:浙江的“浙裡辦”、重慶的“渝快辦”、南昌的“昌通碼”、吉林的“吉祥碼”、貴州的“貴人服務”等,不僅叫起來順口,而且還容易記憶,因為好用,所以不少企業紛紛往商標那一方面看齊。
不過,諧音梗並不是萬能的,如果用諧音梗商標蹭名大品牌,那說不定不會畫龍點睛,還會搬石砸腳!
“滷西西”侵權“魯西西”被無效
魯西西”是“童話大王”鄭淵潔於1981年創作的童話人物,而在2007年,鄭淵潔發現,一款熟食產品“滷西西”與“魯西西”呼叫相同,導致有讀者拿著這款產品問他,是不是他生產的。
“滷西西”商標屬於維纖寶(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之後鄭淵潔對該商標提起無效宣告請求,
2018年7月,原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滷西西及圖”商標宣告無效。
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魯西西”為鄭淵潔創作的童話作品中的主人公名稱,具有較強獨創性和顯著性。爭議商標主要認讀部分文字“滷西西”與申請人創作的童話作品中的主人公名稱“魯西西”呼叫相同、含義無明顯區分,被申請人將其作為商標申請註冊,其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的社會主義公共道德準則,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公序良俗,易使消費者對爭議商標使用的“豬肉食品”等商品的出處產生誤認併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此後,
維纖寶公司不服該裁定,繼續上訴。雙方的糾紛經歷了一審、二審。
近日,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法院認為訴爭商標違反了2001年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之規定,由於被訴裁定已經宣告訴爭商標無效,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日頭條魚”判賠134萬
湖南永和食品有限公司因在包裝上標有“今日頭條魚”、“今日頭條小魚”、“今日頭條小魚仔”等字樣,被北京位元組跳動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以侵害商標權為由,索賠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高達1000萬元。
一審判決結果是永和公司應當停止生產涉案產品;並且在相關銷售官網刊登宣告30天;同時賠償位元組跳動134萬餘元。
永和公司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隨後二審結果駁回上訴並維持一審判定結果。
“德邦56”侵權“德邦物流
”,判罰10萬
德邦物流(北京)有限公司被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冠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訴至法院。
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德邦物流北京公司侵犯了德邦公司的涉案三個商標專用權;德邦物流北京公司域名中的
“debang56”是“德邦物流”的諧音
,該域名的設立就是侵權的,同時其企業名稱採用企業字號(德邦物流)+區域(北京)的方式,極具迷惑性,使消費者混淆,誤認為是德邦公司下設的北京分公司,具有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一審法院判決,德邦物流北京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刪除網站上的涉案侵權內容,停止使用域名;變更企業名稱;賠償德邦公司經濟損失10萬餘元。
德邦物流北京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高沃知產小結
很多初創企業在品牌命名時喜歡借勢大品牌,如此來快速提升自身知名度,從降低品牌傳播門檻的角度,這是一個簡單易行的方法,不過這種借勢稍不注意就會像以上案例一下,造成侵權商標無效,不但起不到效果,最終還搬石砸腳。
商標存在的意義就是用於區別經營者產品與服務,體現了企業的創造力和智慧。而如果傍名牌、搭便車的情況一再出現,那麼商標之間便沒有特點和區分度可言,同質化的商標將嚴重混淆品牌和產品,最終擾亂市場秩序。
所以在法治社會,這些不合理運用商標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另外作為正牌企業也應該學會保護好自己的商標,可以透過註冊防禦商標等商標佈局方式來抵禦商標侵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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