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慈善組織(基金會):2021年年報要提交了

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近日,山東省民政廳下發通知,2021年12月31日前登記或者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應當於2022年5月31日前向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2021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應當報送審計報告和專項資訊稽核報告;申請或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應當報送專項資訊稽核報告。

2021年12月31日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應當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要求,於2022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2021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資訊稽核報告。

對未按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資訊稽核報告的慈善組織(基金會),民政部門應當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慈善組織(基金會)需登入民政部年報年檢填報系統(http://csmj。mca。gov。cn),線上填寫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並上傳審計報告和專項資訊稽核報告電子文件。如對填報系統有疑問,可透過登入介面所留聯絡方式諮詢技術服務人員。

年度工作報告文字可從民政部入口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網址:http://www。mca。gov。cn),審計報告和專項資訊稽核報告應當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規定的格式出具。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資訊稽核報告應當加蓋慈善組織(基金會)印章並經業務主管單位稽核同意後報送。

民政部門在民政部年報年檢審批系統(http://csmj。mca。gov。cn)接收慈善組織(基金會)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資訊稽核報告,相關材料即收即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民政部門需在審批系統內完成審查工作。

民政部門可採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組織(基金會)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專項基金、資訊公開、業務活動、內部治理、對外投資等方面。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民政部門要責令慈善組織(基金會)及時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進行處罰。

【來源: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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