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核定之後,綜合稅率2%左右

個體戶核定之後,綜合稅率2%左右

從2021年開始,全國最大的“稅收窪地”上海開始取消核定徵收之後,這個“稅收優惠政策”就不斷的被限制,大部分在做這個政策的園區都逐漸取消了。很多以往可以做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的都不行了。而且在2021年最後一天,財政部、國稅總局聯合釋出的公告當中,明確取消了權益性投資型別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一律按照查賬徵收計徵,這讓不少人都在考慮,今後要降低企業的稅費,該從何下手。

個體戶核定之後,綜合稅率2%左右

同樣是透過小規模納稅人身份進行核定,以前選擇個人獨資企業,不行的情況下,為什麼不選擇個體工商戶呢?

作為市場經濟主體之一,個體工商戶在市場職能上面,和其他的組織形式是一樣的。經營範圍、開票品目等等,只要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享受的地位和法律層面,都是沒有區別的。

而且個體戶沒有硬性要求的情況下,還不用開設對公賬戶,投資人的個人賬戶都可以進行首付款。而個人獨資企業和有限公司,是必須要開設對公賬戶的。在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扶持下,月開票額低於15萬的時候,增值稅、附加稅都是免了的,只需要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超過了15萬,但一年內沒有超過500萬,核定徵收之後,綜合稅率也比較低。

個體戶核定之後,綜合稅率2%左右

目前,小規模個體工商戶,核定個人經營所得稅僅為1%左右(一般會低於這個稅率),增值稅1%,附加稅0。06%,綜合差不多隻有1%。一年500萬以下,稅費最高10萬左右。

個體戶除了規模比較小以外,其他的相比較起來還略佔優勢。工商註冊簡單,稅務方面簡單,銀行方面簡單。所以,並不是只有個人獨資企業才能解決企業的稅負壓力,個體戶一樣可以的。

個體戶核定之後,綜合稅率2%左右

感興趣的可以關注諮詢——《伊河談稅籌》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