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信披屢違規被立案,行業擠壓嚴重今年虧損經營,實控人股份...

財聯社(南京,記者 武超)訊,

近年來,伴隨著中超控股(002471。SZ)的股權糾紛爭端,其資訊披露混亂的問題也廣受詬病。最新公告顯示,中超控股及實控人楊飛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已分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該訊息釋出後,11月23日,中超控股股價跌停,收盤報於2。88元/股,24日早盤繼續下跌。

不過,根據中超控股方面透露的資訊,這起案件仍然是前任實控人黃錦光的“遺毒”所致,而目前黃錦光已被檢察院逮捕。有證券領域律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中超控股的信披問題,反映出公司內控上的混亂,並且侵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也許信披案件很快能出具結果,但是涉及的鉅額違規擔保事項,卻成為縈繞在中超控股身上的難題,始終難以妥善解決。今年三季報則顯示,在行業競爭加劇的壓力下,公司陷入增收不增利的情形;資金狀況也很不樂觀,實控人楊飛面臨著極高比例質押。

違規擔保未信披,原實控人已被逮捕

根據中超控股公告,公司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楊飛於11月22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及楊飛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立案。

財聯社記者瞭解到,中超控股本次被立案調查的事項,主要發生在股權轉讓糾紛期間。2017年,中超集團將上市公司29%的股份,以19。08億元轉讓給深圳市鑫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騰華”),中超控股的實控人也變更為鑫騰華董事長黃錦光。不料,鑫騰華遲遲不能交付餘款,更曝出黃錦光以上市公司名義為其原有債務大肆擔保。2018年10月,董事長黃錦光等人遭股東大會罷免,中超集團及楊飛回歸控股股東、實控人之位。

而伴隨著控制權之爭的,是信披合規性問題。2019年9月,中超集團、楊飛被深交所通報批評,查明的違規行為包括未及時履行權益變動報告披露義務、未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發出上市公司公告等。2021年6月,深交所再對中超控股下達監管函,指出公司未就拆借資金事項,及時履行審議程式和信披義務。此外,因涉及關聯交易等信披問題,中超控股近三年來已收到監管關注函不下二十餘次。

對此,有證券領域律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中超控股在信披方面屢出問題,背後反映出公司法人治理缺位、內控管理不足,需要公司重新建立制度、壓實管理者責任。該律師還稱,中超控股的違規行為嚴重侵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在證監會出具調查結論後,受損投資者可以進行投資索賠。

三季報虧損3318萬元,現金流失1.01億元

中超控股曾以“紫砂壺概念”引發市場關注和交易所質詢,但近年迴歸電線電纜製造主業後,在業績方面卻不容樂觀,2019年公司突然鉅虧4。58億元,2020年微盈750。93萬元。進入2021年再次陷入虧損,財報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中超控股實現營業收入41。84億元,同比增加20。81%;虧損3318。37萬元,同比增虧11。73%。

對此,有線纜行業資深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目前國內市場上電纜產能過剩,造成企業之間以低價競爭,今年中超控股經營虧損就是例子。另外,電纜行業對銅、鋁、電纜料等需求很大,但是今年大宗商品等原料價格普遍上行,也造成中超控股毛利率被擠壓。

值得關注的是,中超控股的資金狀況也很不樂觀。一方面是公司現金大量失血,前三季度的經營現金流為-1。01億元,同比變動-465。97%;另一方面控股股東及實控人陷入高比例質押,截至9月末,中超集團所持股份的98。53%被質押,楊飛所持股份的99。90%被質押,另外楊飛還曾在2020年被短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上述股權糾紛中遭遇的鉅額違規擔保事項,也成為中超控股需要面臨的極大難題。相關公告顯示,黃錦光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刻公司印章,為其本人及關聯企業此前債務惡意追加擔保涉案14。63億元。其中11。90億元已判決公司無需擔責並生效;另外2。73億元法院判決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目前公司正提起上訴。

不過實控人似乎對公司回暖有所信心,11月23日晚間,中超控股公告稱,楊飛計劃未來六個月內,合計增持不低於0。5%且不超過1%(即634萬股-1268萬股)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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