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公佈!

9月12日,資本邦瞭解到,香港金管局週五公佈了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明確北向通及南向通的監管要求。

單邊總額度1500億元,投資者個人額度為100萬元

據瞭解,“跨境理財通”分南向通和北向通。“跨境理財通”以兩地銀行系統為基礎,參與計劃的香港銀行可與一家或以上的內地銀行以夥伴模式合作開展業務,分別負責匯款和產品銷售。

南向通指內地合資格居民透過指定管道投資香港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當中資金跨境劃轉主要由內地銀行負責,理財產品的銷售由香港銀行負責。

而北向通指香港合資格居民透過指定管道投資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當中資金跨境劃轉主要由香港銀行負責,內地理財產品的銷售由內地銀行負責。

具體來看,以“北向通”為例,香港投資者須在香港銀行開立一個匯款戶口,並在與該香港銀行合作的內地銀行開立投資戶口。兩地銀行會把兩個戶口配對,以實施資金閉環管理。

按照試點實施細則,南向通總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民幣,每名投資者的個人額度為100萬元人民幣;北向通總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民幣,每名投資者的個人額度為100萬元人民幣。額度使用量以跨境匯款淨值計算。

風險低及相對簡單的理財產品優先涵蓋

合資格理財產品方面,考慮到一般投資者對兩地理財產品的認識程度、產品特性及可接受風險程度等因素,跨境理財通起步階段將先涵蓋風險較低及相對簡單的理財產品。

“北向通”將涵蓋被界定為低至中風險的公募基金和固定收益類及權益類公募理財產品;“南向通”則主要包括存款、低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債券及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

另外,跨境理財通的跨境資金匯款須使用人民幣透過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進行。而考慮到初階段只涵蓋由銀行銷售的風險較低、相對簡單的理財產品,較適合透過“只執行交易”模式進行銷售。

至於投資者保障,將依照“屬地管理原則”,即投資者透過投資賬戶進行的交易受當地法規和監管制度保障。

何時落地開通?

針對外界最關心的“跨境理財通”落地時間,金管局副總裁劉應彬預計,待銀行完成準備工作及報備,粵港澳大灣區居民最快可在一個月後正式透過“跨境理財通”進行跨境投資。

在今年9月9日舉行的橫琴、前海開發建設情況釋出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局局長潘功勝在會上透露,“跨境理財通”和債券“南向通”專案將於近日正式啟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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