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北交所個人投資門檻降至50萬元 投資者更需增強風險意識

日前,北京證券交易所釋出《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北交所開市後個人投資者准入門檻為開通交易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資產50萬元,同時具備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在北交所開市前已開通精選層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其交易許可權將自動平移至北交所。另外,全國股轉公司同步修改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新三板創新層投資者准入資金門檻即日起由15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

北交所個人投資者門檻設定為50萬元,這意味著將目前精選層10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門檻降低了50萬元。這一門檻設定與目前滬市科創板的個人投資者門檻保持一致。這是符合市場預期的,同時也順應了北交所發展的需要。如果北交所開市後的個人投資者門檻仍然保持在100萬元,精選層的交易仍然不活躍,這對北交所的發展顯然是不利的。在北交所開市後,讓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到北交所的交易中來,這既是北交所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不少投資者的願望。

北交所個人投資者門檻降至50萬元,是否會對A股市場的資金造成分流,這是很多A股市場投資者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應該說北交所個人投資者門檻的降低,對A股市場資金的分流是較為有限的。畢竟在目前A股市場投資者的資金構成中,資金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佔投資者人數的比例較低,約為3%左右。同時北交所個人投資者門檻50萬元的設定只是與滬市科創板保持一致,如果存在資金分流,基本上也就是分流部分科創板開戶投資者的資金。而且由於北交所開市之初上市掛牌公司數量有限,加上投資者對北交所上市公司還有一個瞭解的過程,這就意味著北交所個人投資者門檻降至50萬元,對A股市場資金的分流是較為有限的。A股市場的投資者對這個問題不必過於擔心。

倒是符合北交所個人投資者門檻設定的投資者,在進入北交所交易時,需要對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投資風險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因為北交所與滬深交易所是錯位發展的。與A股上市公司相比,北交所上市公司突出的是“更早、更小、更新”的特點。也正因如此,這就意味著在北交所掛牌上市的公司,其投資風險要大於A股上市公司。比如,盈利能力較為有限,而對資金的需求卻較為強烈,相對應的是上市公司的分紅能力不足,包括北交所在監管上也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比例不作硬性要求,而是鼓勵公司“量力而為”,並且管理不規範的問題在這些公司也是較為常見的。也正因如此,進入北交所投資的投資者,一定要有更強烈的風險意識與自我保護的能力。

當然,北交所將個人投資者門檻降低到50萬元,這對於北交所來說,也是一個考驗。在資金門檻100萬元以上的情況下,進入精選層的個人投資者極少,精選層基本上是一個機構投資者的市場。由於機構投資者抗風險的能力較高,風險意識也相對較強,因此,投資者保護問題,在精選層並不突出。但在將個人投資者門檻降到50萬元之後,這就會有一批個人投資者進入北交所。於是個人投資者的保護問題就需要提到日常監管的工作日程中來。這需要做好兩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是要加強日常監管工作,其日常監管工作的力度甚至不低於滬深交易所。畢竟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投資風險大於A股市場,而且在北交所市場,機構投資者是市場的主力,個人投資者力量有限,很容易成為機構投資者捕捉的“蝦米”。因此,北交所更需要加強日常監管工作,加強對市場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透過加強日常監管來減少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進而起到保護投資者尤其是個人投資者的作用。

另一方面是要結合北交所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這項投資者保護制度相對於A股市場來說要更加嚴密。投資者保護一直是A股市場的一個軟肋,這個問題不能在北交所得以延續,而是要從一開始就加以重視。畢竟在北交所上市的公司突出“更早、更小、更新”的特點,公司管理容易存在不規範的問題,這很容易損害到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北交所的投資者保護制度較之於A股市場來說,要更加嚴密,更加完善。

責編:陶紀燕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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