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萬元存款不翼而飛,銀行只賠450萬,剩餘的錢問誰要?

2020年9月下旬,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民事判決書,李某在建設銀行廣州利雅灣支行1,000萬元存款被人盜轉後,法院判決銀行賠償李某450萬元本金以及對應期限內的活期存款利息,這些還不到全部存款的1/2,那麼剩下的錢該怎麼辦呢?

說真的,現在老百姓存款或者理財,最擔心的就是資金被騙,有不少投資人因為聽信了騙子高利息的承諾,結果你貪圖別人的利息,別人卻在想著你的本金,最後得不償失,大量本金被騙,很多難以追繳。

這也是一起高息詐騙案,不過手段更加隱蔽,我們來了解一下案件的具體情況,有助於大家識別騙局,也為很多被騙的投資者追討被騙資金提供幫助。

2018 年4月28日,在某證券公司工作的韋某向李某請求把1,000萬元存入廣州亞麗灣支行作為自己的存款業績,為此韋某承諾給予高額利息。

李某把1,000萬元存入該行,並約定半年期限,之後韋某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給了李某62萬元作為回報,這樣算來半年投資收益率為6。2%,年化收益率為12。4%,和P2P在同一水平,在當時也算是高息理財。

但是,過了4個月之後,李某打算到銀行取出這筆錢的時候,卻發現自己的賬戶空空如也,經查詢發現,賬戶的資金已經在2018年7月3日之前,透過200多次頻繁小額轉賬的方式全部轉走了。

1000萬元存款不翼而飛,銀行只賠450萬,剩餘的錢問誰要?

為此李某把建行利雅灣支行告上法庭,但是一審判決銀行已經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存在過錯,也沒有違約行為,而是李某在交易過程中,洩露了個人賬戶資訊。

後來隨著案件的偵破,事情終於水落石出,原來是騙子們透過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簽訂代扣協議,然後以高息為誘餌誘騙存款人把錢存到銀行,再偽造《委託劃款授權書》,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把存款划走。

騙子其實是利用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間的交易漏洞進詐騙,但是儲戶把錢存到銀行裡,銀行有責任保證儲戶資金安全,既然錢是在銀行賬戶被轉走的,銀行就應該負有一定責任。

從李某的實際損失情況看,1,000萬元被騙子轉走,中間收到韋某轉賬62萬元,該案判決後,李某還可以收回40萬元退賠款,李某的實際損失為898萬元。

1000萬元存款不翼而飛,銀行只賠450萬,剩餘的錢問誰要?

由於銀行沒有及時發現交易中的可疑資訊,也沒有及時向儲戶提供風險警示,因此銀行在保證儲戶資金安全方面存在過失。同時李某也存在洩露個人資訊導致犯罪分子有機可乘的情況。為此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酌情判令利雅灣支行向李某賠付450萬元,以及自2018年4月29日起至具體償還日期為止的活期存款利息。

這樣李某損失的1,000萬元,到目前為止實際拿到了552萬元,剩餘的448萬元損失該該問誰要呢?

如果最終詐騙款項未能追回,那麼李某隻能自己承擔這448萬元的損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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