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請回答2021

又到歲末盤點季,央行近期作出“年終總結”,2021的工作重點和亮點包括: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總量合理充裕;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創設碳減排支援工具;穩妥推進重點集團、大型企業風險處置;正式釋出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受理金控公司設立申請;“跨境理財通”試點,債券通“南向通”落地;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加快推進冬奧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等。

其中,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綠色金融在2021年出圈。事實上,我國綠色金融在過去幾年已取得長足進展,相應的貸款和債券規模都居世界前列。2021年,央行深化和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建設,釋出首批兩項綠色金融標準、對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納入機構評級、創新碳中和債等融資產品,綠色金融發展駛入更快車道。

同時,央行還主動推進綠色金融國際合作。與美財政部聯合牽頭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制定G20首個關於可持續金融的框架性檔案《可持續金融路線圖》;與歐方推動綠色分類標準可比、趨同,共同釋出《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降低綠色資金跨境流動成本,為形成國際一致的綠色金融分類標準打下基礎。

釋出兩項綠色金融標準,發放首批碳減排支援工具855億元

一年時間,“碳達峰、碳中和”從陌生詞彙躍升為年度熱詞,綠色金融也隨之出圈。2021年初,央行提出十大工作要求,其中一項即“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

在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方面,2021年,央行出臺《綠色債券支援專案目錄(2021年版)》中英文版,實現了綠色債券支援範圍的“國內統一、國際趨同”;此外,《金融機構環境資訊披露指南》《環境權益融資工具》2項行業標準正式釋出。

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方面,央行於2021年6月修訂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將量化考核範圍擴充套件至金融機構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等業務,評價結果納入央行金融機構評級。該方案被稱為“綠色指揮棒”,業內人士稱,評價體系彌補了規則制度短板,主要在於約束金融機構主體行為,做到既推進綠色金融加快發展,又實現綠色金融發展的商業可持續。

為支援“雙碳”目標和能源保供工作,央行年內還創設推出碳減排支援工具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工具,已順利落地。據央行介紹,向有關金融機構發放第一批碳減排支援工具資金855億元,支援金融機構已發放符合要求的碳減排貸款1425億元,共2817家企業,帶動減少排碳約2876萬噸。

綠色貸款餘額近15萬億元,金融機構環境資訊披露取得較大進展

在監管大力推動下,我國綠色金融發展駛入更快車道。

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9月末,全部金融機構綠色貸款餘額14。8萬億元,同比增長27。9%。2021年上半年登場的碳中和債、可持續發展掛鉤債等融資產品也快速落地。截至2021年11月末,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超過1。6萬億元,碳中和債券累計發行2530億元。

發展綠色金融也是防範氣候相關風險、維護經濟和金融穩定的需要。近年我國金融機構監管層對氣候相關風險的重視程度逐步提高,少數具有前瞻性的學術和金融機構也已有了數年探索,但對氣候相關風險的識別和量化在多數金融機構只是剛剛起步。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氣候相關風險包括物理風險和轉型風險。在碳中和背景下,轉型風險可能成為重大的金融風險來源。金融機構應強化對氣候相關風險,尤其是轉型風險的識別、量化、管理和披露。

2021年,央行印發《金融機構環境資訊披露操作手冊(試行)》和《金融機構碳核算技術指南(試行)》,在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選擇有條件、有意願的金融機構探索開展碳核算,並試編制環境資訊披露報告、為金融機構綠色低碳轉型和更好支援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資料支援。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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