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刷信用卡700萬元!兩男子被以涉嫌詐騙罪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公訴

收集上百張信用卡,購置POS機“自刷自還”虛構銀行流水,偽造消費記錄,惡意獲取銀行刷卡返利積分。2021年11月29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對陸某、楊某、胡某以涉嫌詐騙罪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訴。

虛假刷信用卡700萬元!兩男子被以涉嫌詐騙罪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公訴

銀行卡優惠活動竟成“賺錢商機”

2016年,網上一條利用虛假交易獲得銀行信用卡消費積分“薅羊毛”的攻略,引起了陸某和楊某的注意。兩人開始研究各大銀行信用卡優惠活動細則。2018年,某銀行推出信用卡刷卡金活動,即每月消費滿一定金額,便可用獲得的積分兌換刷卡金,刷卡金可直接在超市消費或購買購物卡,刷得越多返得越多。

二人瞅準了其中的“商機”,覺得偽造交易流水獲取信用卡刷卡金是有利可圖的“無本生意”,遂開始行動。

我和楊某謀劃好,由他去辦理POS機,我來負責蒐集信用卡。”

兩人分工明確,楊某以前妻胡某、陸某及朋友壽某的名義辦理了三臺POS機。隨後,兩人利用各自人脈關係聯絡辦理該行的信用卡。陸某陳述:“辦信用卡會有禮物,親戚朋友們大多願意,信用卡辦好後他們也不會在意,我們就拿這些卡在POS機上集中刷卡,如果卡過期了我就把卡直接減掉。”等刷足銀行限定的消費金額後,陸某就把消費積分兌換成刷卡金。陸某供述:“我去指定地點購買面值500元的消費卡或加油卡,刷卡金可以抵扣25元,實際只需付款475元,再以490元賣給黃牛,還可以從中賺差價。”

虛假刷信用卡700萬元!兩男子被以涉嫌詐騙罪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公訴

流水七百萬獲利十萬

2020年,銀行反欺詐部門透過技術排查,發現陸某持有的兩張借記卡長期向107張信用卡還款,而上述信用卡均在固定商戶消費,該商戶繫結結算的銀行卡就是陸某的借記卡,陸某有虛假交易的嫌疑。得知該情況後,銀行遂將線索移送公安。報案銀行經理表示:“我行的本意是為了反饋持卡人的真實交易,從而刺激消費,拉動市場經濟。但被告人使用虛構交易的方式騙取抵扣金,破壞了市場良序。”

經審查,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間,陸、楊二人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使用信用卡透過自行購置的POS機刷卡虛假交易,流水達700多萬元,從而偽造大量消費記錄騙取信用卡積分兌換刷卡金獲利約10萬元,兩人均分利潤。

除此之外,2020年7月,公安機關在被告人楊某及前妻胡某共同住處查獲POS機及其他銀行他人名下信用卡數張。檢察官表示,二人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行為,違反了《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應當予以追訴。

檢察官說法:信用卡只能本人使用,即便是再親近的人,都不能借用。借給他人將冒巨大風險,比如,盜刷風險,欠款將由持卡人本人償還;信用風險,借卡人不按時還款會影響持卡人徵信狀況;刑事風險,借卡人將信用卡用於網路詐騙等犯罪活動,持卡人或恐面臨幫助網路資訊犯罪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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