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當山特區稅務局:剛柔並濟,“首違不罰”提高企業遵從度

“如果受到行政處罰,不僅需要繳罰款,還會影響我們公司的納稅信用等級。”湖北道通天下傳媒有限公司財務人員徐先生表示一定記住教訓,以後嚴格守法,不再幹傻事兒!

該公司由於財務人員變動,交接手續時間較長,9月份未能按期申報的個人所得稅。看到逾期申報的資訊後,徐先生十分焦急,第一時間聯絡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稅務局主動說明情況、承認過失,原以為要接受罰款的他,卻收到一份《不予處罰決定書》。

原來,這是該局依據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清單做出的決定,經確認該企業的逾期申報屬於首次,且及時主動改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符合“首違不罰”條件,在納稅人完成補充申報後,該局按照徵管流程對企業作出了不予處罰的決定,並再次對納稅人進行口頭提示,提醒其遵紀守法,按時按規履行義務。

今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公佈了《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明確了適用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須滿足的條件和適用的10類事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首次”發生清單中所列事項,危害後果輕微,在稅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限期內改正的可以不予處罰。今年以來,該局執行“首違不罰”4例,4例納稅人均未再次出現同類問題。

【來源:十堰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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