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轉私”這樣操作合法,綜合稅負僅需3%

截至11月30日,在連續幾天播報要退出微商行業的“重大訊息”後,“微商教父“龔文祥在其社群內部發布公告,將解散社群。

公告提到,自己目前已被稅務部門執行罰款至破產,而被罰的原因很可能是偷稅漏稅。

同時,龔文祥還說到:“無論是過去4年,還是現在,只要用個人微信收款,被大資料查到,會被按收款總額45%補交個稅。”最後他坦言:自己以後將做一名守法公民,100%交稅。

現在“公轉私”這樣操作合法,綜合稅負僅需3%

稅局明確,微商繳稅有法可依

都說微商有速度,原本只是想掙零花錢的微商群體中,不斷湧現出“造富”神話,月入幾萬,爭開豪車。而他們“造富”的成本基本就是依賴一部手機和大量的閒暇時間,沒有店面租金壓力,也沒有稅賦壓力,讓更多人湧入了微商賽道。

而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釋出讓這一切發生了改變,政策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並將微商群體納入了法律監管之中。在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下,裸奔多年的微商要開始交稅了。

合理合規,成立個體工商戶

按照電商法規定,每年合計需繳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後,微商群體收入明顯下降。沉重的稅務負擔,讓微商群體倍感鴨梨山大。

現在“公轉私”這樣操作合法,綜合稅負僅需3%

那針對“百萬”微商群體稅負過高的問題,要如何合理合規節稅呢?小編的建議是,微商可以透過成立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合理合規節稅。

個體工商戶核定徵收依據

下圖法律檔案是個體戶核定徵收的主要法律依據,也是開展稅務籌劃的前提,合法性!

成立個體工商戶的優勢

個體戶經營範圍沒有特殊限制;

個體工商戶作為市場經濟主體,與有限公司等企業主體的市場地位是平等的,其准入門檻在法律層面是一致的。

個體戶可以不開設銀行賬戶;

成立個體工商戶可以不開設銀行賬戶,而由投資人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收付款項;

個體工商戶享受的增值稅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現在“公轉私”這樣操作合法,綜合稅負僅需3%

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優惠;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

具體的節稅方案要視企業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為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建議找專業人士為企業量身定製節稅方案,確保合法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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