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全產業鏈支援,我省真金白銀助力電動船舶業發展

近日,我省出臺了《2022年福建省電動船舶產業發展試點示範實施方案》。此次出臺的實施方案最大的特色是突出全產業鏈支援。

實施方案提出,以增強產業競爭力為核心,以提升電動船舶及其關鍵裝置研製能力為重點,力爭培育在國內外具有較強影響力的電動船舶產業叢集,全面提升福建電動船舶產業競爭力,從而實現“立足福建、服務長江、面向全國”的目標。

據省工信廳裝備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以來,依託紮實的船舶工業基礎、不斷壯大的新能源動力電池產業和省內沿海、江河、內湖的多樣化應用場景,福建在國內較早謀劃發展電動船舶產業,並將其作為實現“雙碳”目標、深化生態文明試驗區和“海洋強省”建設的重要抓手和有力舉措。

此次出臺的實施方案,對我省電動船舶電池動力推進系統生產企業,按交付電池動力推進系統價格的20%給予補助(不含配套省內船企),單套裝置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對我省電動船舶製造企業,在電動船舶交付且執行一定里程後,按交付船舶(含新建和改造)電池動力推進系統價格的40%給予補助,其中省級首批次示範專案按60%給予補助,單船補助不超過1500萬元。

對透過融資租賃直租方式購入電動船舶的單位,按融資租賃合同融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單船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電動船舶動力電池租賃企業按向生產企業採購的電池金額的3%給予補助,年度補助不超過3000萬元……

此外,此次出臺的實施方案還鼓勵我省企業積極引進國內高水平電動船舶研製單位合作,國內高水平電動船舶研製單位合作,推動科研立項攻關。對引進央屬高水平電動船舶研發設計機構,除支援享受當地科技、教育、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外,非獨立法人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獨立法人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省船舶集團相關負責人說:“這些真金白銀的補助,既有針對船舶動力電池推進系統生產企業、電動船舶製造企業,也有針對購入電動船舶的單位,對於鼓勵各地穩步推進轄區內江、河、湖、近海流域電動船舶更新,加快推進省內江、河、湖、海首制電動船舶示範專案建設,積極拓展長江流域等省外示範應用場景,探索應用船電分離、船舶租賃等商業模式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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