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萬元!中國銀行深圳分行14項違規被罰,4人遭終身禁業

中新經緯8月8日電 (魏薇 實習生 郭西子)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連發13張罰單。其中,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因“未實現審貸分離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風險”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1130萬元,另有12名相關負責人被處罰,罰款金額共計160萬元。

根據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銀行深圳分行涉及的14項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超許可權辦理出口雙保理、融信達業務,投行理財業務;貿易融資業務、投行理財業務“三查”不盡職;迴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式不審慎;保理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業務存在法律風險;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監管統計報表資料與事實不符;集團客戶管理不合規;未採取風險防範措施、及時啟動追索程式;違規辦理貿易融資轉賣出表,突破總行的授權管控;違規用理財壓降貿易融資規模;未實現審貸分離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風險;大額授信資訊溝通機制不足;調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風險排查不到位;輪崗及強制休假、績效考核、業務資料檔案管理不規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五條,深圳銀保監局對其罰款1130萬元。

中新經緯注意到,深圳銀保監局分別對12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其中4人被罰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人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三年。

具體來看,肖群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王炯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許可權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迴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式不審慎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丁潔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許可權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迴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式不審慎,保理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劉浩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許可權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迴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式不審慎,貿易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曾鈺恆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許可權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職資格三年。

另外,王少俊、吳賓、葉新階、王培四人被罰警告並罰款,合計金額達160萬元。蔡春彥、周楚彬、段永寬三人分別被警告。(更多報道線索,請聯絡本文作者魏薇:vivi1257@163。com)(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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