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管理,要實現從“要我合規”到“我要合規”的觀念轉變

隨著企業合規改革的推進,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了合規管理的重要性。但有部分公司老闆依舊認為合規管理沒什麼用,企業的生存發展才是第一位的,因而沒有將合規提上“議事日程”。更有甚者認為,合規遊走在灰色地帶才是本事。

曾有一家金融機構的高層對公司合規部們提出了這樣的要求,即合規要幫助企業尋找灰色地帶並在這狹窄的區域謀取利益。甚至有時以此為考核導向,讓合規部的工作都按這一方向調整。這時,合規更像業務的一部分,完全失去了監管的獨立功能。合規作為業務的智囊為其出謀劃策,能否成就業務就成了他們事實上的考核指標。

這絕對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訊號,事實證明,大部分為企業灰色地帶出謀劃策的合規部門最後都害了公司。因為,這樣的合規不僅沒有擔當起本來應該擔當的職責,還讓企業有個錯誤的認識,遊走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是一種本事。要知道,企業的經營是一個長跑,不是一兩筆買賣。

合規管理,要實現從“要我合規”到“我要合規”的觀念轉變

從最高檢最近兩年公開的一些合規案件來看,監管層面一直在為推動企業從“要我合規”到“我要合規”的觀念轉變。既有針對嚴重違規企業的重罰,也有針對問題不嚴重企業的一些幫扶。就拿最近試行的“涉案企業合規不起訴”制度,對於符合此條件的企業,在做出合規承諾,並透過第三方監督評估組織的稽核通過後,將依據合規整改效果,依法對事務所作出從輕處理。這些“嚴管”加“厚愛”的舉措,目的是讓企業深刻認識到企業合規對於未來的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性,早建立合規體系對企業百利而無一害。

正如GE執行長Jeff R。 Immelt曾說過“沒有任何事情比維護我們在合規建設中取得的聲譽更重要。即使是為了取得銷量,為了競爭或者來自於直接主管的命令,這些都不能讓我們對合規的秉持做出任何妥協。”

對於眾多企業家來說,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都要以合規管理為目標,認同合規價值,支援合規建設,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商業行為準則,包括企業每個領域、每個運營環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商業道德倫理規範以及企業內部規範性檔案,讓合規體系融入企業文化中,成為企業的競爭力。

合規管理,要實現從“要我合規”到“我要合規”的觀念轉變

此外,企業管理者還需明確,合規管理體系搭建完成只是合規管理工作的一個起點,面臨外部環境的變化、企業自身業務的變化,合規管理體系也需要不斷調整以適應變化。合規管理是當前企業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手段,更是發展趨勢,企業合規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因此,企業方面應當對合規風險進行嚴格控制,不斷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才能夠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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