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上海分行被罰320萬元:涉掩蓋不良資產、經營貸違規購房等

央廣網北京2月9日訊息 據銀保監會2月8日訊息,近日,上海銀保監局開出罰單,針對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機構存在的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對華夏銀行上海分行罰款320萬元,對華夏銀行兩家支行的有關責任人進行警告。

華夏銀行上海分行被罰320萬元:涉掩蓋不良資產、經營貸違規購房等

(截圖自銀保監會網站)

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經查,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機構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如:2018年12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產;2020年3月,發放個人經營貸款違規用於購房;2020年5月,發放個人經營貸款違規流入資本市場;2020年3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稽核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2019年12月,未將部分授信企業納入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2019年6月、8月,虛增存貸款;2018年7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於固定資產投資;2019年8月、2020年1月,流動資金貸款支付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第(六)項、第(七)項,《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七)項,上海銀保監局責令華夏銀行上海分行改正,並處罰款320萬元。

此外,上海銀保監局對華夏銀行兩家支行的有關責任人分別開出罰單。其中,2018年12月,華夏銀行臨港支行對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嚴重不審慎,貸款資金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產,曹業輝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2020年3月,華夏銀行盧灣支行發放個人經營貸款違規用於購房、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稽核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陸毅君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上述二人均被上海銀保監局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華夏銀行因7類違法違規問題,剛被監管部門要求整改。2021年12月16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釋出通報稱,該行存在網際網路貸款利率宣傳不規範,向“一老一小”等個人客戶銷售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違規查詢、儲存、傳輸和使用個人客戶資訊以及違規向貸款客戶轉嫁成本等7類違法違規問題。通報指出,華夏銀行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嚴重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財產安全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資訊保安權等基本權利,銀保監會已要求華夏銀行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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