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牡丹江人才引領發展20條”全文來了

一、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

1。加快匯聚高精尖人才,對新入選(含引進)龍江戰略科學家頭雁支援計劃、龍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援計劃的團隊,新入選(含引進)龍江學者支援計劃的人才,根據業績成果和經濟社會效益情況,分別給予一次性資助50萬元、20萬元和5萬元。支援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對能實現成果轉化並推動產業發展的專案實行“一事一議”,根據投資力度、專案前景、落地成效,最高給予資金支援500萬元。

2。實施牡丹江傑出人才選樹計劃,每三年在教育、衛生、產業、科技等領域評選一次,連續三年,每人每月給予獎勵1500元。對A股上市公司,產業專案上三個年度固定資產實際投資總額達到6億元以上的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6億元以上且增幅超過10%的工業企業,高階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職工超過30人的製造業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達到15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董事長或總經理直接列入傑出人才計劃範圍,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有效期滿後再次認定時,參評指標增加20%。

3。開通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綠色通道”,事業單位引進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階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同意,考核合格即可聘用;市級重大引才活動期間,引進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階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可適當簡化程式,採取面試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經招聘方案核准備案部門批准,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4。建立牡丹江域外專家智庫,實行專家考察休假制度,邀請高層次專家人才到我市開展學術交流、專題講座、人才論壇、科技諮詢等活動,為牡丹江高質量發展提供智力支援。國家級和省級經開區、高新區等各類園區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聘請專家顧問或高階智庫,由用人主體與高階人才(團隊)自行確定待遇。

二、吸引留住青年人才

5。事業單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等重點領域企業,聘用的符合全市主導產業發展需求、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並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建設學科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35週歲及以下),連續三年,每人每月分別給予安家費1200元、1800元和3000元;三年內,在牡購房分別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4萬元、6萬元和10萬元。省委定向選調生可參照執行。

6。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等重點領域企業,引進的統招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35週歲及以下),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並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連續三年,每人每月分別給予安家費600元、1000元。

7。加強校地合作,組織重點高校在校大學生到我市開展實習實訓,每人每月給予生活補貼1500元並繳納保險,最長三個月,實習期間免費入住大學生實習實訓後勤保障基地。

8。對來牡就業創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在牡無產權住房、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並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租住公租房。

三、支援激勵產業人才

9。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等重點領域企業,聘用的年薪30萬元及以上高階經營管理人才和高階技術人才,根據貢獻大小給予獎勵,最高額度每人每年10萬元。

10。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等重點領域企業,新引進或原有職工在聘期內晉升的正高階工程師、高階工程師和高階技師,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並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三年內,在牡首次購房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3萬元。

11。探索建立政企人才共享機制,對納入市級人才招聘計劃,支柱企業引進符合條件的優秀急需緊缺人才和高階管理人才,在企業工作滿三年且業績考核合格,根據本人意願,可按規定透過招聘進入相關事業單位,也可繼續留在企業工作。

12。培育壯大技能匠才。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分別給予經費支援10萬元、6萬元;定期評選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對新獲評的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經費支援5萬元。對新獲得(含引進)世界技能大賽、全國職業技能大賽前三名的高技能人才,發揮重要帶動作用、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並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代表我市參賽獲獎者的技術指導專家組給予同等獎勵。對新獲得(含引進)“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和“龍江大工匠”、“龍江技術能手”稱號或相當層次的高技能人才,發揮重要帶動作用、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並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和2萬元、1萬元。

四、打造科創人才平臺

13。支援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自建或合作共建科技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給予經費支援50萬元;對新認定(設立或備案)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流動站和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製造業創新中心,擇優給予經費支援30萬元;對新認定(設立或備案)的省級科技創新基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科學家工作室、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和市頭雁團隊工作站,擇優給予經費支援10萬元。

14。對新認定的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給予經費支援30萬元;對新備案的國家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給予經費支援20萬元;對新認定(備案)的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擇優給予經費支援10萬元。

15。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轉移機構,給予經費支援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技術轉移機構,擇優給予經費支援20萬元。每年對上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排名前五的技術合同代辦機構給予每戶5萬元獎勵,獲得獎勵的機構應安排不低於50%比例對作出實際貢獻的技術經紀人予以資金支援。

16。健全新型農業技術服務體系,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對考核合格的市級科技特派員,每人每年給予經費支援5000元。

五、最佳化人才發展生態

17。用好事業編制“週轉池”,實行編崗適度分離,統籌管理使用,為重要領域、關鍵崗位及重點工作、重大專案提供編制保障。建立專業技術崗位“週轉池”,核定特設崗位,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不足時,可使用特設崗位。

18。對機關、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試用期滿後,博士研究生可優先提拔正科級領導職務,碩士研究生可優先提拔副科級領導職務。對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考核合格後直接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碩士研究生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兩年,考核合格後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注重從各類人才中推薦“兩代表一委員”、“勞動模範”等人選。

19。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在牡丹江市無產權住房的,可申請最長三年入住人才公寓;配偶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三年內可在我市對口安置;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可就近從優安排入學;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符合條件的最高可申請80萬元額度。

20。最佳化人才驛站“一站式”服務,建立人才服務專員制度,對重點人才(團隊)提供相應專屬服務、發放“優才卡”。在市域內,持卡每年安排一次免費體檢,在三級醫院就診享受綠色通道服務,在機場、火車站享受快捷通道服務,可攜2人免門票遊覽A級以上景區。

本政策未盡事宜可透過“一事一議”方式解決。按原政策引進的人才保持待遇不變。符合本政策兩項及以上同類政策的,以及可同時享受本地本單位其他同類政策待遇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複享受”原則執行。此前出臺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具體解釋。

【來源:牡丹江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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