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符合這些條件,可申請在深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

日前,深圳市商務局釋出了關於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企業動態調整的通知,旨在提升深圳企業參與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的積極性,激發市場活力。通知指出,同時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可申請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

具體來看,企業申請該業務需滿足多個條件:

首先

是註冊地需位於深圳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範圍,註冊資本不少於2000萬元人民幣,且印發通知申報截止之日前實繳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並與現有試點企業無關聯關係且不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

同時

,企業需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三包”和質保、售後維修、召回及零配件供應等網點與設施,無相應網點和設施的企業應有合作的保險公司保障上述服務實施;

此外

還需信譽良好且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通知同時指出,現有平行進口資質試點企業需重新申請。評定標準將按申請企業已開展平行汽車進口業績、境外平行進口汽車車源採購渠道、自有資金、獨立開具信用證或關聯方給予開具信用證擔保能力,以及企業在深圳自主銷售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來源:讀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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