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人壽等24家險企被通報!涉產品設計、條款表述等問題

中新經緯11月18日電 據銀保監會網站18日訊息,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發布關於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問題的通報。國華人壽、華夏人壽、泰康人壽、長城人壽等24家險企被點名。

具體來看,產品核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主要涉及四個方面。

產品設計問題上,

一是保險責任範圍不合理。如,國華人壽某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責任包含急性病身故保險金,與意外傷害保險定義不符。中國人壽某醫療保險,保險責任免除條款包含慈善贈藥,涉嫌加重投保人責任。渤海人壽某醫療保險,限定在指定醫院完成全流程治療且選用約定醫療材料才可獲得賠付,涉嫌侵害消費者利益。

二是現金價值計算問題。如,華夏人壽某重大疾病保險,利潤測試中退保率假設較高,存在長險短做風險。

三是產品設計異化。如,瑞華健康某護理保險,保額增額比例高於定價利率,未明確減保規則,存在銷售誤導和長險短做風險。

產品條款表述問題方面,

一是條款表述不合規。如,建信人壽某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的傷殘程度評定標準缺少文號。東吳人壽8款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的傷殘程度評定標準缺少釋出機構和文號。華夏人壽某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關於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範圍約定,與相關法律法規不符。幸福人壽2款產品,條款中關於猶豫期內解除合同的費用扣除相關表述不合規。上海人壽某終身壽險,條款中保額減保規則不明確。長城人壽某兩全保險和3款增額終身壽險,條款中允許增加保額。

二是條款表述不合理。如,農銀人壽某兩全保險,條款中生存保險金申請材料包括生存證明,但未對生存證明的具體形式做出解釋,涉嫌侵害消費者利益。和諧健康2款重大疾病保險,條款中等待期部分使用“疾病終末期階段”描述;某醫療保險,條款中對“合理且必需”的註釋不合理,易引發爭議和理賠糾紛。弘康人壽某兩全保險,條款中身故保險金申請材料要求不合理,涉嫌侵害消費者利益。長城人壽某兩全保險和2款增額終身壽險,條款中允許變更被保險人,存在較大利率風險。泰康人壽某兩全保險,條款中運用高等數學符號解釋保險金額,不利於消費者閱讀理解。

三是條款表述不嚴謹。如,長城人壽某兩全保險,條款中滿期保險金有類似利息表述,存在銷售誤導風險。

產品費率釐定及精算假設問題方面

,一是產品定價不合理。如,合眾人壽、中國人壽、農銀人壽、民生人壽、和諧健康、長城人壽、信美相互人壽、渤海人壽共32款產品,利潤測試的投資收益假設嚴重偏離公司投資能力和市場利率趨勢,存在定價不足風險。

二是費率釐定不合理。如,平安人壽、北大方正人壽共2款意外傷害保險,交費期包含2年交,存在假期交風險。信美相互人壽某養老年金保險,利潤測試首年銷售費用與定價假設差距較大。

三是費率釐定或精算假設不合規。如,建信人壽、和諧健康、農銀人壽共4款產品,存在預定附加費用率超過監管規定上限或個別年齡點收益超過定價利率。泰康人壽9款產品,精算報告中法定責任準備金評估未明確所選用的生命表。北大方正人壽某終身壽險,精算報告中法定責任準備金評估採用的生命表與《中國保監會關於使用〈中國人身保險業經驗生命表(2010-2013)〉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的要求不一致。

其他問題方面

,一是產品名稱不合規。如,建信人壽某意外傷害保險,產品名稱未包含公司名稱。

二是產品報送材料不規範,如,珠江人壽某兩全保險,是一款變更備案產品,未報送已經審批或備案的條款,存在報送材料不全的問題。華夏人壽某意外傷害保險,變更備案報送材料清單表公司未蓋章。國聯人壽某重大疾病保險,保險條款要素表未完整填寫保險責任。

三是產品存在利益調整和宣傳問題。如,招商仁和人壽某養老年金保險,透過調整降低產品前期的身故利益來貼補增加後期生存給付的利益,並在產品宣傳時承諾超定價利率的長期高回報。

談及需重點關注的問題,通報指出,近期,隨著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受到市場關注,個別公司激進經營,行業惡性競爭現象有所抬頭。如,弘康人壽、中華聯合人壽共2款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定價假設的附加費用率較實際銷售費用顯著偏低。小康人壽2款增額終身壽險,利潤測試的投資收益假設與經營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偏差。我部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銷售有關產品,並進行全面排查整改。

通報指出,各公司應當自收到本通報之日起,立即開展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專項風險排查工作。排查重點包括但不限於:增額比例超過產品定價利率、利潤測試的投資收益假設超過公司近5年平均投資收益率水平、產品定價的附加費用率假設明顯低於實際銷售費用等。針對排查發現存在上述問題的產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並按監管規定要求報送產品停售報告,並做好已銷售保單的服務保障工作。

各公司應當於2022年12月5日前,向銀保監會報送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專項風險排查報告,報告風險排查情況,以及採取的具體管理措施。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將根據各公司風險排查及處理情況,對排查不全面、管理不到位的保險公司,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通報指出,近期,部分人身保險公司結合市場形勢制定並提前佈局2023年業務發展計劃。為規範人身保險市場秩序,防止行業出現無序競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對於少數公司的銷售誤導、實際費用與精算假設嚴重偏差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對公司採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中新經緯APP)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