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仁東控股董事長霍東辭職 曾被證監會罰超百萬

中新經緯11月25日電 仁東控股25日公告,董事長霍東等人申請辭職。

公告提到,出於個人原因,霍東申請辭去公司非獨立董事、董事長、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及主任委員職務,趙佳申請辭去公司非獨立董事職務,辭職後霍東及趙佳均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擔任其他任何職務。

二人的辭職申請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霍東和趙佳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

霍東辭職後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此外,仁東控股還收到非職工代表監事劉春陽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劉春陽因工作調整原因申請辭去公司非職工代表監事職務。因劉春陽辭職,公司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最低人數,其辭職報告在下任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空缺後方能生效。在辭職報告生效之前,劉春陽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職責。

值得一提的是,3月25日,仁東控股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因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證監會對霍東給予警告,並處以120萬元罰款。

8月14日,仁東控股公告了深交所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其中提到,董事長兼代董事會秘書霍東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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