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未配合履行信披義務 恆力石化控股股東、實控人收警示函

中新經緯12月16日電 16日,恆力石化公告,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收到大連證監局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2018年3月,恆力石化控股股東恆力集團及實際控制人陳建華、範紅衛,在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進行的過程中,分別與中國農業銀行及農銀國際投資(蘇州)有限公司、中信銀行等9名實際出資人或基金委託人簽署了《投資協議書》或《差額補足協議》等協議,約定對其實際出資認購的公司股份提供收益保證。

該協議對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屬於非公開發行事項中的重要內容,應當予以披露,但恆力石化未對外披露上述協議。

恆力集團作為恆力石化的控股股東,陳建華、範紅衛作為恆力石化實際控制人,簽署上述協議但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違反了相關規定。

警示函指出,根據規定

決定對恆力集團、陳建華、範紅衛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恆力石化表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收到警示函後,高度重視所反映的問題,表示將以此為戒,充分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學習,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規範股東行為、切實履行股東義務,促進公司健康、穩健、持續的發展,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公開資料顯示,恆力石化主營業務包括煉化、石化以及聚酯新材料全產業鏈上、中、下游業務領域涉及的PX、醋酸、PTA、乙二醇、聚酯切片、民用滌綸長絲、工業滌綸長絲、功能性薄膜、工程塑膠、PBS/PBAT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的生產、研發和銷售。

業績方面,恆力石化前三季度淨利潤約60。87億元,同比減少52%。(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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