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農商行被罰250萬 涉“七宗罪”

中新經緯12月21日電 銀保監會網站21日披露的罰單顯示,因存在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於購房等七項違法違規行為,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餘杭農商行”)被罰250萬元。

餘杭農商行被罰250萬 涉“七宗罪”

銀保監會網站截圖

據浙銀保監罰決字〔2022〕4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餘杭農商行存在七項違法違規行為。

一是房地產專案融資業務不審慎,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開發專案發放貸款。

二是個人二手住房按揭貸款管理不審慎,部分貸款被套取、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貸款發生違約。

三是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被挪用於購房。

四是個人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被挪用於購房。

五是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被挪用於資本市場。

六是在未掌握底層資產和資金真實投向的情況下,延長投資信託計劃期限不審慎。

七是未能透過有效的內控措施發現並糾正員工違規保管客戶物品。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顯示,張蕾、吳培華是對前述違法違規行為二直接負責的管理人員;傅興法對前述違法違規行為六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餘杭農商行罰款250萬元;對張蕾、吳培華、傅興法分別警告。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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