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貨IPO遭證監會38問,背後的“新湖系”資本版圖有多大?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 雷達財經,作者 | 李亦輝,編輯 | 深海

新湖期貨的IPO之旅有了新進展。

近日,證監會官網披露了對新湖期貨IPO申請的反饋意見。在38項提問中,監管關注到公司實控人認定、合法合規和同業競爭等方面的情況。

去年7月份,新湖期貨向證監會提交招股說明書,申請在滬市主機板首發上市。從近期更新後的招股書來看,新湖期貨的主要利潤來源是期貨經紀業務,創新業務經營效益尚未體現,同時公司各項主要指標不及其他5家已上市期貨公司。截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淨資產為10。75億元,淨利潤為4972。13萬元,手續費收入8723。57萬。

根據招股書,新湖期貨的實際控制人為黃偉。異常低調的黃偉另一個身份是“新湖系”掌門人,早年靠賣眼鏡賺得第一桶金,後介入股市完成其原始資本的積累。

目前黃偉一手打造的“新湖系”,至少控制著新湖中寶、湘財股份兩家上市公司,參股了中信銀行、陽光保險等多家金融機構,資本版圖橫跨證券、期貨、保險、銀行等金融業態。

反饋意見提出38條問詢

在證監會披露的這份過萬字的反饋意見中,監管部門對新湖期貨連提38個問題,直指公司實控人、涉及的重大訴訟及營收方面的問題。

申報資料顯示,新湖期貨有限公司前身為浙江天地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下稱“天地期貨”),成立於 1995 年 10 月 23 日。成立之時,港澳新材、萬向集團、航天通訊、期貨信服、銀河股份、建行信託和金威電子共同出資設立了天地期貨。

至2000年7月份第六次股權轉讓完成後,新湖集團透過股轉和增資的方式首次進入到天地期貨的股東名單中,持股比例為35%。

2007年10月份,新湖集團將天地期貨透過內部劃轉的方式注入黃偉控制的新湖中寶,同時新湖中寶對天地期貨完成增資,持股比例提升至71。15%。

2008年1月份,天地期貨更名為新湖期貨有限公司。據媒體報道,也就是這一年,新湖期貨引進了以馬文勝為首的原中國國際期貨公司的一批高管,短短一年多時間,新湖期貨的客戶保證金就從幾千萬上升到了12億多。

此後再經歷數次股權轉讓和增資,在2020年新湖期貨有限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後,黃偉分別透過興和投資、眾孚實業、新湖集團、新湖中寶合計控制新湖期貨91。67%的表決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這一股權結構至招股書籤署之日,未再發生變動。

對於新湖期貨的歷史沿革,監管要求補充說明其中涉及的國有股權變動或轉讓、受讓國有資產等事項是否符合當時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規定,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情形;以及是否履行公司決策、評估、工商登記等程式,股權變動的交易價格是否存在明顯異常等問題。

IPO前,李萍持有新湖集團22。76%的股權、間接持有發行人5%以上的股份,與黃偉為夫妻關係,黃偉持有的新湖集團部分股權存在質押。監管要求新湖期貨補充說明,報告期內未將李萍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是否符合公司實際;李萍是否有重大違法情況,是否存在透過未認定李萍為共同實際控制人從而規避實際控制人變動、同業競爭等發行條件或股份鎖定等監管要求的情形。

監管還要求說明黃偉所持新湖集團股權的質押原因及具體情形,是否存在逾期還款導致債權人行使質權的法律風險,是否對發行人股權結構和控制權的穩定性存在不利影響。

天眼查顯示,黃偉直接持有新湖集團53。06%的股份,李萍直接持有22。76%的股份。

另外,監管機構還注意到了新湖期貨曾被實名舉報和因合規問題被處罰。

2022年3月份,網路上公開了一份實名舉報信,舉報稱新湖期貨的現貨子公司新湖瑞豐擅自改變交易結算規則,虛構交易資料,合謀騙取客戶數千萬資金。

證監會表示,上述新聞反映發行人子公司新湖瑞豐與其場外衍生品交易的客戶之間存在糾紛,請發行人說明舉報事項是否屬實,發行人及新湖瑞豐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騙取客戶財產等違法違規行為;相關客戶是否已提起訴訟或仲裁。

合規性方面,報告期內,中期協曾對發行人及新湖瑞豐出具了約見高管談話通知書;2019年初,新湖期貨被上交所暫停股票期權經紀業務相關交易許可權3個月的紀律處分。

對此,證監會要求說明相關紀律處分、監管措施的過程、背景及具體原因和整改情況,補充披露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

最後同業競爭方面,證監會認為,黃偉所控制的湘財證券與新湖期貨在資產管理、股票期權經紀業務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公司應說明在上述業務方面是否構成同業競爭。

反饋意見提出38條問詢

我國期貨市場從上世紀70年代起步至今,已經發展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全國期貨市場累計成交金額分別為579。39萬億元、257。48萬億元,分別同比增長32。97%和下降10。08%。

截至 2022 年6月末,我國期貨公司共 150 家,總資產規模達到1。58萬億元,其中有5家實現上市,在A股上市的有4家。

隨著市場成交量的提升和期貨公司自身實力的壯大,期貨行業的競爭也更為激烈,但同質化也越來越明顯,傳統的期貨經紀業務所產生的手續費收入仍是行業的主要收入來源。

據中期協披露,2021年我國期貨公司手續費收入314。98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為 63。68%;2022 年上半年手續費收入 128。19 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為 63。45%。

具體到新湖期貨,2019年至2022年1-6月份,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58。48億元、73。64億元、77。60億元和13。87億元;淨利潤分別為2429。23萬元、7708。03萬元、1。66億元和4972。13萬元。

招股書指出,報告期內期貨經紀業務對公司的收入和利潤貢獻最大。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境內期貨經紀業務營業收入(含母公司期貨經紀業務手續費收入、交易所減收手續費、境內保證金利息淨收入)分別為 1。49 億元、2。01 億元、3。24億元和 1。35 億元。

利潤依賴於期貨經紀業務,受市場漢行情影響較大,讓期貨公司陷入“看天吃飯”的困境。同時行業內部的競爭,也變成了低水平的佣金之爭。

新湖期貨稱,在政策管制逐步放鬆、業務創新不斷湧現的大背景下,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對創新業務的投入力度,最佳化收入結構、培育更多利潤增長點。

另外,儘管目前新湖期貨在境內擁有10家分公司19家營業部,是中國期貨業協會副會長單位,但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並非處於頭部。

根據證監會期貨公司分類評級結果,2022年,新湖期貨的淨利潤指標在全行業排名第22位,期貨業務收入指標全行業排名第31位。

據招股書披露,監管機構對期貨公司進行監管的最主要依據是淨資本規模,截止2022 年6月30日,公司的淨資本規模(母公司口徑)為6。32億元,淨資本規模仍需提高。

新湖期貨表示,現階段資本規模已經無法滿足公司的高速發展與業務創新,公司擬透過本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提高資本規模,支援業務發展,進一步擴大經紀業務規模。

期貨經紀為主要利潤來源

隨著新湖期貨進入問詢反饋階段,“新湖系”有望再添一家上市公司。而“新湖系”的締造者黃偉,則身處幕後神秘而低調,罕見有其個人經歷的專訪報道。

公開資料顯示,黃偉1959年出生,溫州人,其發跡是從賣眼鏡、做股票和炒期貨開始。1991年前後,黃偉在杭州國際大廈租下幾個櫃檯賣眼鏡,當時眼鏡製造業是溫州的支柱產業,黃偉就透過開眼鏡店賺到了2萬多元,成為當時少有的萬元戶。

1992年初,上海推出股票發行新辦法,投資者憑認購證才能購買股票,黃偉將賺到的2萬元投入購買了大量認購證。這次倒賣認購證,給黃偉帶來了數百萬元的原始資本積累。

1994年,新湖集團在杭州成立,註冊資本2億元,其中新湖控股持有35%的股份,為新湖集團的第一大股東。

這時,黃偉又捕捉到了地產行業的發展機遇。1995年,新湖即在溫州開發了香江大廈;次年,又開發了瑞安外灘專案,正式進軍了地產業。

由地產發家的黃偉,開始涉足資本運作。2000年後,新湖接連入主紹興百大(後改名新湖創業,2009年併入新湖中寶)、哈高科(現名湘財股份)和中寶股份(後改名新湖中寶)三家上市公司,“新湖系”就此橫空出世。

熟知黃偉人士對此評價,“這些年中國經濟每一個大的機會他都抓住了,每一步都踩得很準”。

近年來,“新湖系”開始熱衷於佈局金融領域。據新京報,“新湖系”目前除了控股新湖期貨、湘財證券,還以新湖中寶為控股平臺,參股的金融企業包括盛京銀行、中信銀行、溫州銀行、陽光保險、新加坡亞太交易所等多家傳統金融機構。

同時,“新湖系”還參股了趣鏈科技、51信用卡、萬得資訊等多家金融科技及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新湖系”近期拉開了減持序幕。

1月16日,大智慧公告稱,第二大股東湘財股份擬在半年內透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40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96%,減持價格不低於9元/股。以此計算,這筆減持最少套現3。6億元。

1月17日,湘財股份釋出異動公告稱,在股價異動的1月13日,公司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已釋出的減持計劃,透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票 906。43萬股。

一邊推動旗下公司上市,一邊逐漸減持套現,“新湖系”的資本大戲還在繼續。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