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滿族的婚姻習俗有哪些?這些習俗有著濃重的民族凝聚力

【文化】滿族的婚姻習俗有哪些?這些習俗有著濃重的民族凝聚力

作者富察寶仁 吉林家譜

滿族婚嫁俚俗

大東北山高林密、峻嶺逶迤,珍禽異獸出沒於大窩集(森林),給人們留下了許許多多的神秘。這裡滿族的婚事也很是奇特,有的是千嬌百媚、風情萬種;有的則是明搶、暗偷,“ 行歌於途”“轉房”“續接”等婚俗,均讓中原人士不可理喻,而瞠目結舌。婚姻嫁娶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也是民族繁衍壯大的大事。滿族在漫長的歷史時期裡,積累和傳承了許多獨特的婚禮風俗。這些風俗有著濃重的民族凝聚力,有著深厚的人文價值和歷史價值。

滿族的先民肅慎、挹婁時期,其婚俗是“將嫁娶,男以毛羽插女頭,女和則持歸,然後致禮聘之。”這大概是最早的自由戀愛了吧!到了魏晉勿吉人時期,其婚俗則是“初婚之夜,男就女家,執女乳而罷,便以為定,乃為夫婦。”這一見鍾情“便以為定”的男婚女嫁,可謂豪爽之至矣!

到了唐渤海國時期則婚俗大變,驍勇彪悍的靺鞨人盛行搶婚風俗。雖然,早年間世界上許多民族都盛行此風,但這些弓馬騎射為本的靺鞨人似乎過於熱衷搶婚,以至於此風甚盛,許多人根本不談婚論嫁,見了好女人一定搶而奪之毫無顧忌。

金國時期女真人此風愈演愈烈,金世宗完顏雍覺得有傷風化,便詔令禁止。《金史·本紀》載道:

以渤海舊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禮,必先攘竊以奔,詔禁絕之,犯者以奸論。

剽悍的女真人“搶親”的原始婚姻習俗傳承了很久,金世宗詔令之後,同部族的搶親很少發生了,搶掠的都是其他部族的姑娘了。

【文化】滿族的婚姻習俗有哪些?這些習俗有著濃重的民族凝聚力

女真人大規模的搶親,是金滅遼時搶契丹人的女人,和南進中原時搶漢族人的女人,此風由遼、金、元、明一至沿襲至清初之時。《滿文老檔》中記載,清太祖努爾哈赤攻佔明遼東鎮江城時,“ 俘妻女一千,三百賞給都堂、總兵以下至遊擊,六百俘虜賞給去的兵。”女真人的習俗是“無論貴賤,人有數妻”。那時,是個刀馬雕弓勝者為王的年代,多妻是人們一種權勢和財富的象徵。到了明清時期,滿族先人的搶婚及後來象徵意義的“搶婚”習俗,至少傳承有一千多年的時間了。

清建國之初的後金時期,還曾經發生了一宗轟動京城的搶親未遂事件。太宗皇太極的弟弟多鐸,一天見到漢臣范文程的妻子,突然覺得眼前一亮:“此女只應天上有,真是仙女下凡啊!”多鐸連“烏真超哈”(漢軍)都不放在眼裡,還在乎區區一個漢臣?於是,毫無顧忌地準備搶親。

范文程是皇太極十分寵信的漢臣,凡事無所不依。此時他見事急,立刻前去求救於皇太極。皇太極聞知勃然大怒,立即令兵將多鐸抓來,命諸貝勒對他進行嚴斥審問。結果是多鐸美人未搶到,反被罰銀一千兩,並奪了 15 個牛錄的“披甲”(士兵)。正可謂是:“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

女真人建立的金國,雖然僅僅存在一百二十餘年,在漫長的中國歷史上只不過是瞬間,但他們卻留有重重的一筆,在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以及民風俚俗各方面,對其後世滿族人都留有深遠的影響。故此,元朝的詩人劉靜修稱之:“ 萬里河山有燕趙,一代風俗始遼金”。金女真人在男女婚嫁方面,除了動粗搶親之外,還有許多與中原漢文化大相徑庭的異俗趣事。

成書於宋元時期的《松漠紀聞》《金史》等古籍,記載了許多金女真人的婚嫁風俗,這些風俗大部分被傳承下來,有的至今仍為滿族人所尊崇。金女真人的婚俗有的是親友指腹為婚,等到男女孩子長大成人後,雙方家境即使貧富甚殊也不可悔婚,這和早年中原漢族的指腹為婚大有相似之處。然而,貧困人家的大姑娘,為了尋找伴侶竟可以“行歌於途”,則是讓尊崇孔孟之道的漢族人瞠目結舌。《三朝北盟會編》載:

貧者則女年及笄,行歌於途。其歌也,乃自敘家世、女紅、容色,以伸求侶之意,聽者有未娶納之者即攜而歸,其後,方具禮偕女來家以告父母。

這真是大膽潑辣又充滿浪漫色彩的自主婚姻,如同今之南方許多少數民族的對歌聯姻。貧困女真人家庭的姑娘,到了盤頭插笄(簪)的年齡,就會把自己的出身家世、容貌、女紅及操持家務的能力編成歌,然後到街路上去唱,從而達到尋找人生伴侶的意願。

金代的男婚女嫁,還有更浪漫大膽的,男女青年一同到野外飲酒狂舞謳歌,倘若雙方中意女子便隨男子而去,父母也不多加干涉。待數日、數月或數年生了孩子之後再回孃家,稱之為“拜門”。《三朝北盟會編》記道:

貴族子弟及富家兒,日夕飲酒,則相率攜樽馳馬戲飲,其地婦女聞其至,多聚觀之。間令侍坐,與之酒則飲,亦有起舞謳歌以許觴,邂逅相攜,調謔往返,即載以歸,不為顧至追逐馬足不遠數里。

女真人“轉房”之俗也很風行。《金史》中有載“舊俗,婦女寡居,家族接續之”。當丈夫死去其妻不能外嫁,必須在族人內“轉房”“ 父死娶其妾,兄亡娶其妻”。其俗是父死則由子妻其母(只可庶母),兄死則由弟妻其嫂,叔伯死則由侄妻其嬸。此俗在中原漢族人看來,真是亂了倫理純屬大逆不道,而對靺鞨、女真、匈奴、烏丸、突厥來說,則是已沿襲了二千餘年的婚嫁習俗。

“轉房”之風俗源於女真人人口少,家族的繁衍部族的壯大是頭等大事的社會因素,亦有家族的財產不可外流的原因,古時娶回家中的女人便是家族的一種財產。即使是皇家也是照此風俗而行,金熙宗完顏亶在其胞弟常勝死後,便將弟媳納入後宮而且很是寵愛。

【文化】滿族的婚姻習俗有哪些?這些習俗有著濃重的民族凝聚力

清代,此“轉房”之風俗還是很盛行,後人議論紛紛的孝莊皇太后博爾濟吉特氏,下嫁給了睿親王多爾袞即是照此風俗。清崇德八年(1643),清太宗皇太極去世時孝莊皇后才三十二歲,而其小叔子多爾袞也才三十三歲。孝莊皇太后為了保住其子福臨(順治帝)的皇位,雖然已是徐娘半老了,還是下嫁給了權傾朝野的攝政王小叔子多爾袞。

多爾袞死後,長期受壓制的濟爾哈朗等正黃旗、正紅旗、鑲藍旗等王公貝勒,結成聯盟攻訐多爾袞。受中原漢族倫理觀念影響頗深的順治皇帝,滿面蒙羞地令將多爾袞的罪行昭示天下,掘墓挖屍棍打鞭抽尚不解恨,最後還令砍下其腦袋暴屍示眾。直到百年之後,高宗乾隆皇帝才為定鼎中原的大功臣多爾袞昭雪平反,復其封號。正可謂:“生為兒女不斷情,禍及死後一百年。”

早年間,滿族婚俗與漢族大有所異,像兄娶弟媳、弟娶兄嫂、叔納侄媳、侄子娶姑、子娶庶母等,只要沒有至親血緣關係都是可為之事。像清太宗皇太極就娶了同一個家族的孝莊和她的姐姐海蘭珠(宸妃),還有她的姑姑孝端皇后。而皇太極之女嫁給了蒙古林丹汗之子額哲,額哲死後又將女兒嫁給了額哲的弟弟,皆屬滿蒙婚俗情理之中之事。

女真人還有一個奇異的婚俗,為“偷婚”。每年的正月十六日是女真人的“縱偷日”,珠寶、車馬貴重之物,甚至妻女皆可以隨便“偷”,不為犯罪違法之事。

所以,到了此日家家都小心謹慎。在青年男女相互傾慕,而家中長輩又不同意的情況下,在此縱偷之日男青年會悄然至女友之家,女友便設法偷偷地溜出來,兩人一個去“偷”而另一個願意被“偷”,一拍即合雙雙私奔。幾天逍遙快活之後,兩人回來“拜門”,父母見木已成舟也只好認倒黴同意了事。

早年,東北滿族的許多婚嫁習俗,都與中原天朝大國的封建正統禮教有悖,令那些中原漢族人士不可理喻。“ 搶婚”“ 偷婚”的古風遺俗,滿族看來是勇武的表現、堂而皇之之事,而中原人士則認為是野蠻的行為。“ 轉房”的婚俗,是人類早期氏族社會的婚嫁遺風,滿族先民視之為天經地義之事,而中原人士卻認為是違背正統禮教的大逆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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