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時代,起兵造反是最大的豪賭。
結果無非兩種,要麼大贏,要麼大輸。在起義者決定揭竿而起的那一刻,就已經沒有任何退路了。
太平天國運動是清末一次大型農民起義,前後歷時十四年,戰火席捲了大半個中國。
對當時執政的清政府來說,太平天國運動無疑是讓他們恨得牙癢癢的,所以當太平天國將領被俘後,等待他們的結局大多是被凌遲。
石達開、陳玉成、李秀成、林鳳祥、李開芳等將領最終都是死於凌遲酷刑。
既然失敗的結局已經註定,為什麼在被捕前這些將領不選擇自行了斷呢?以我們常理的認知來看,這彷彿是想不通的。
其實他們不自盡也是有著自己的理由:
1。殉道者精神
太平天國並非是一次無組織的農民暴動,相反它是依託宗教作為理論依據的。
西方的基督教教義被太平天國詮釋成了一種樸素的
“拜上帝教”
。
在教義中繼承了基督教對上帝的絕對崇拜,認為生命並非是屬個人更是屬於上帝的。
是生是死,上帝必有他的準則,所以不允許自行了斷生命。
拜上帝教認為以身殉道是一種順應天命的結局,而自殺者在死後是沒有辦法上天堂的。
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很多將領在失敗後選擇直面結果,而不是用自殺來逃避。
2。條件不允許
並非每個起義者在失敗時都能保持對教義的絕對信奉,畢竟相比於生不如死的凌遲,痛快了結無疑是一種減輕痛苦的好辦法。
林鳳翔在被清軍包圍後就選擇了吞金自殺,想以這種體面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一生。
但是清軍卻不願意這麼便宜他,為了能讓他遭受到最痛苦的懲罰,清軍在救活他之後又對他施以酷刑。
洪秀全的長子洪天貴富也是一樣的命運,在逃亡過程中幾次都想自己來個了斷,但是因為手下極力阻攔最終還是沒死成。
3。最後的尊嚴
人有的時候是願意犧牲自己的,尤其是在生命的最後時刻。
因為人心向善,在處於絕境的時候往往會迸發出一種悲天憫人的英雄主義色彩,願意為了成全別人而去犧牲自己。
在很多太平天國將領走投無路的時候,會選擇和清軍進行談判,以自己的主動投降來換取手下士兵的生命安全。
當石達開兵敗大渡河時,就向清軍談判,表示願意束手就擒不再做無謂的掙扎,條件就是清軍放過自己手下的幾千士兵,讓他們回家。
他在遺言中寫道:
“本想自盡,轉念投誠出來解救餘眾”
。
石達開以這種仁慈而英勇的獻身精神,維護了他最後的尊嚴,可謂壯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