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廠房結構安全鑑定和抗震鑑定的區別

深圳廠房結構安全鑑定和抗震鑑定的區別

廠房在加固前後都需要進行廠房結構安全鑑定和廠房抗震檢測,改造前,需對廠房的結構和承載力重新進行復核和建模計算等工作,以便對改造工程、方案提供資料支援和建議;改造後,需對廠房的改造現狀和圖紙進行復核和驗收,以保證廠房改造後的質量和廠房辦證的需要。

廠房強度檢測主要又分廠房結構安全鑑定和廠房抗震檢測,廠房結構安全鑑定是指:透過調查、現場檢測、結構分析驗算、對廠房安全性進行鑑定,主要適用於已發現安全隱患、危險跡象或其他需要評定安全性等級的廠房。

廠房抗震檢測是指:該檢測使用於正在使用中的廠房及擬作改造的廠房的抗震能力評定。主要透過檢測廠房的結構現狀、調查廠房的改造方案和未來使用情況,按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對廠房的抗震效能做出評價。

深圳廠房結構安全鑑定和抗震鑑定的區別

建築結構的安全性是結構防止破壞倒塌的能力,是結構工程重要的質量指標。結構工程的安全性主要決定於結構的設計與施工水準,同時還取決於建築材料的本身的效能。廠房結構安全鑑定一般需要透過現場複核結構佈置和荷載情況,材料效能檢測,裂縫損傷檢測,沉降變形測量,經結構驗算和分析,對結構的安全進行評估,並提出必要的加固建議處理。

抗震建築,是指在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以上地區必須進行抗震設計建築。從全球的重大地震災害調查中可以發現,95%以上的人命傷亡都是因為建築物受損或倒塌所致的。因此,對於建築物進行抗震效能檢測,也是防震減災工作中的一項主要任務。

深圳廠房結構安全鑑定和抗震鑑定的區別

廠房抗震檢測透過檢測廠房的質量現狀,按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對廠房在規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的過程。

廠房改造可能涉及到廠房的加固、廠房的加建和使用功能改變等諸多原因,需要進行廠房的各項檢測,裡面包括廠房完損檢測、廠房結構安全鑑定、廠房的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檢測和廠房的抗震檢測等,是一個較為複雜和體系嚴謹的科學檢測過程。

危房鑑定後的處理方式:

1、危房需由鑑定單位提出全面分析、 綜合判斷的依據,報請市一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審定。

2、對危房,應按危險程度、影響範圍, 根據具體條件,分別輕、重、緩、急,安排修建計劃。

3、對危險點,應結合正常維修,及時排除險情。

4、對危房和危險點,在查清、確認後, 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住用安全。

深圳廠房結構安全鑑定和抗震鑑定的區別

廠房結構安全鑑定中危房等級劃分:

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區域性出現險情,構成區域性危房。

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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