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文工作需全民參與

全國文明城市,是對一座城市整體實力、內在魅力和發展活力的科學評價,是反映城市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全能指標”。建立文明城市,不僅是為了爭取一個榮譽稱號,更重要的是透過爭創活動推進經濟發展、最佳化城市環境、打造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競爭力,是一項順民意、得民心的實事工程。

市民既是城市建設的主體,也是建設成果的直接受益者。只有全體市民都參與進來,把文明變成一種刻到骨子裡的習慣,“創文”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文明自腳下起步,建立需全民參與。改變城市面貌,不僅要建設整潔美麗、煥然一新的城區,更要傳播和諧有序、欣欣向榮的城市文明精神。市民是城市的主人,要充分調動每一位市民參與創文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大家從“要我做”變為“我要做”,在全社會倡導禮讓斑馬線、排隊上下車、不亂扔雜物,組織開展“排隊日”、“讓座日”等主題活動,大力弘揚遵守秩序和文明禮讓之風,進一步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識、規則意識和公德意識,增強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家園”意識和主人翁責任感,讓城市的大街小巷勁吹文明新風。

只有讓更多的市民參與,文明建立系列要求才能在潛移默化中成為市民言行舉止的“標配”,成為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相互作用的結晶,才能讓城市真正成為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較高的“文明城市”。

作者:楊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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