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孩懷孕遠嫁,女孩自己首付買房,婆婆換門鎖不讓她回家

一般來說,現代女方陪嫁的東西中一般多是一些現金,但也有陪嫁轎車甚至房子的。現在更多的是男女雙方商量好,將需要的東西根據各方的能力分開來買,像傢俱啦,被褥啦,由女方來置辦。其他的則是由男方負責。不過現在大都是獨生子女,劃分就沒那麼細了,有些女方家裡非但彩禮不收,還會給很多的陪嫁。

19歲女孩懷孕遠嫁,女孩自己首付買房,婆婆換門鎖不讓她回家

她的女兒中專畢業的時候才19歲。花朵一樣的年紀。就在這樣的年華里,本來談談戀愛什麼的。倒也是正常的事情,畢竟是成年人了。但是年輕人,一時沒控制好。她便是懷了孕,可能是當時還年輕不懂事,又一時被戀愛的甜蜜衝昏了頭。兩個小情侶居然不打算把孩子打掉。選擇的居然是打算結婚,當時伯母是一百個不同意。自己就一個女兒,才19歲就嫁人。而且男方的家庭條件也不好,只在農村老家有房子。而其老家還是離伯母家相隔上千公里的湖南婁底。但是面對女兒尋死覓活的態度,而且當時男方的態度也比較友好。伯母只好答應了,也知道男方家中條件不太好。伯母甚至沒有提到過什麼條件,只希望女兒能幸福。並且給了女兒20w,這筆錢是打算讓女兒到時候可以在城裡付個首付。然後男方再出裝修的錢。也算是有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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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搬進新房之後,婆婆不知為何開始對她的態度進行天翻地覆的轉變。開始嫌棄她不做家務,孩子也不怎麼管。丈夫在家的時候還有所收斂。每當丈夫出去以後對自己就是大呼小叫的。三句兩句就開始罵自己懶,說什麼只會躺在床上玩手機。當時孩子已經兩歲了,不用怎麼照顧。就是在一邊玩就可以了。婆婆便開始各種挑刺找麻煩,她也有跟丈夫說過。但是丈夫也只是嘴上說說。並沒有什麼實際作為,婆婆對她的態度依舊不是很友善,有一次她忍不住了。便是和婆婆吵了起來,有了第一次,在生活上不斷產生的矛盾中。便是一再的爆發出了後續的很多次爭吵,直至有一次爭吵。婆婆居然說出,讓她滾出這個家。當時她就懵逼了,當時房子的首付的錢明明是自己出的。婆婆現在居然說出這種話。

19歲女孩懷孕遠嫁,女孩自己首付買房,婆婆換門鎖不讓她回家

一般來說,現代女方陪嫁的東西中一般多是一些現金,但也有陪嫁轎車甚至房子的。現在更多的是男女雙方商量好,將需要的東西根據各方的能力分開來買,像傢俱啦,被褥啦,由女方來置辦。其他的則是由男方負責。不過現在大都是獨生子女,劃分就沒那麼細了,有些女方家裡非但彩禮不收,還會給很多的陪嫁。遠嫁,嫁對人還好,但是如果沒看對人的話。從你決定遠嫁開始,就要做好受委屈的準備,你未來所流的眼淚。都是今天一時衝動所造成的後果,一切只得你自己買單。我的一個伯母跟我說起過她女兒的事情,遠嫁受盡了委屈。最後只得帶著孩子狼狽的回了孃家。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她的女兒中專畢業的時候才19歲。花朵一樣的年紀。就在這樣的年華里,本來談談戀愛什麼的。倒也是正常的事情,畢竟是成年人了。但是年輕人,一時沒控制好。她便是懷了孕,可能是當時還年輕不懂事,又一時被戀愛的甜蜜衝昏了頭。兩個小情侶居然不打算把孩子打掉。選擇的居然是打算結婚,當時伯母是一百個不同意。自己就一個女兒,才19歲就嫁人。而且男方的家庭條件也不好,只在農村老家有房子。而其老家還是離伯母家相隔上千公里的湖南婁底。但是面對女兒尋死覓活的態度,而且當時男方的態度也比較友好。伯母只好答應了,也知道男方家中條件不太好。伯母甚至沒有提到過什麼條件,只希望女兒能幸福。並且給了女兒20w,這筆錢是打算讓女兒到時候可以在城裡付個首付。然後男方再出裝修的錢。也算是有個家了。後來女兒便嫁了過去,與其說嫁。不如說直接搬了過去。因為年齡不到所以也就只是兩家人一起吃了頓飯,也沒有什麼大辦酒席。過去以後他們也在縣城買了房子,當時伯母不知道具體的情況。後來才知道,原來房子買的時候。本來女兒是打算寫自己的名下。但是她的婆婆卻說讓登記到她的名下。因為他們沒有到法定登記年齡,到時候孩子出生了只能先隨婆婆的戶口登記。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到時候孩子讀書也方便。她便沒有多想,就把房子登記在了婆婆的個人名下。後來孩子生下來的,也搬到了縣城的新房裡住。但是搬進新房之後,婆婆不知為何開始對她的態度進行天翻地覆的轉變。開始嫌棄她不做家務,孩子也不怎麼管。丈夫在家的時候還有所收斂。每當丈夫出去以後對自己就是大呼小叫的。三句兩句就開始罵自己懶,說什麼只會躺在床上玩手機。當時孩子已經兩歲了,不用怎麼照顧。就是在一邊玩就可以了。婆婆便開始各種挑刺找麻煩,她也有跟丈夫說過。但是丈夫也只是嘴上說說。並沒有什麼實際作為,婆婆對她的態度依舊不是很友善,有一次她忍不住了。便是和婆婆吵了起來,有了第一次,在生活上不斷產生的矛盾中。便是一再的爆發出了後續的很多次爭吵,直至有一次爭吵。婆婆居然說出,讓她滾出這個家。當時她就懵逼了,當時房子的首付的錢明明是自己出的。婆婆現在居然說出這種話。當時也是氣的很,便說房子當初是我買的。這是我家,是你滾出去才對吧。就這樣,這次爭吵直接升級到這麼激烈的地步。婆婆便氣呼呼的走了出去。但是有一天,我和孩子出去逛街了。回家的時候,發現門打不開了。門鎖被換了,然後便敲門,婆婆直接把她的衣服丟了出來,讓她離開這個家。房產證上是婆婆的名字。當時她才想起來,購房的時候登記的是婆婆的名字。她便打電話給自己的丈夫,不料丈夫居然不接電話。她沒辦法,進不去家中,她只得帶著孩子回了孃家。想著先回去一段時間,但是後來一直聯絡不上丈夫。然後因為丈夫還沒到登記的年紀,然後也沒有領證。她開始意識到可能丈夫不要他了。現在自己只能和孩子待在了孃家。聽完伯母說了她女兒的經歷,我感到深深的同情。現在選擇遠嫁的姑娘,也不在少數。希望大家可以謹慎選擇吧。畢竟到時候如果受苦了真的是沒有人可以依靠。最後只能狼狽不堪的回了孃家。而且受委屈也就算了了,伯母給的錢也被婆婆忽悠走了。人財兩空,還落得如此的狼狽。

今日話題:如果房子是你出的錢,你是否會加上老公(婆)的名字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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