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各朝工資水平對比:一朝國土廣袤,卻曾長期不給官吏發工資!

雖說中國古代有三百六十行,可總結起來也就是“士農工商”四類人。其中,農民、手工業者屬於自給自足,而商人的收入也不穩定,只有“士”也就是官吏這一階層的人,相對來說,其薪俸水平是比較統一和穩定的,也可以拿來做朝代之間的縱向比較。

今天我們就用官吏的工資來看看,自秦漢以來,中國歷史上歷朝歷代的工資水平如何?

說先漢朝。漢朝時期,跟現在公務員分為十幾個層級一樣,他們也把官員分成了十六個等次,而官員的俸祿單位,是“石”來表示。“石”是一種重量單位,用來衡量穀物的重量。

史上各朝工資水平對比:一朝國土廣袤,卻曾長期不給官吏發工資!

在漢朝,最低一等的官員,被稱為是“百石”小吏,據專家測算,一個“百石”小吏可以維持五口之家的生活;而一箇中央部門長官的俸祿為“兩千石”,大約可以維持五六十人的生活。可見,當時一個最小的官吏,換算成現在,月薪過萬應該是沒問題的。

漢朝時期的這個制度,一直延續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總體上都沒有什麼大的改變。真正發生重大制度變革的是在隋朝以後。

隋朝時期,開始實行了“三省六部制”,同時還為官員們設定了“官品”,我們熟知的“七品芝麻官”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隋朝將官吏分為了九品,每個品級又分為兩個小等級,即從和正,比如一個二品官,實際上有從二品和正二品之分,從二品的地位要低於正二品,從二品可以簡單理解為二品的副職。

史上各朝工資水平對比:一朝國土廣袤,卻曾長期不給官吏發工資!

這樣,隋朝的官吏,就分為了十八級,而到了唐朝,官員又變成了三十級,有些品級又被進行了細分。而且,官員級別多了,他們的俸祿花樣也多了起來,比如,不光有祿米,還有衣食費、雜用錢等等,相當於今天的取暖補貼、特崗津貼等等。但是,總起來說,隋唐官員的俸祿要比漢朝時期的低30%左右。

到了宋代,官吏們終於迎來了屬於他們的“黃金時代”。此時每個官員身上有了兩種身份:一種叫散官,表示其身份的高低,另一種叫職官,表示其擔任的具體職務。散官的提升靠混資歷混業績,而職官的授予,則要參照官員的業務能力。

有了這樣的雙重身份,官員們不僅可以憑藉散官獲得俸祿,還可以根據職務的不同領取職務津貼。宋朝初年,官員工資並不高。可到了後來,其俸祿待遇越來越優厚了。官員除了薪俸、職務津貼和祿米之外,還會被賜予“職田”。另外,每個官員還可以配有奴僕,最低的官員可配一名奴僕,而宰相大人們則可以配一百名奴僕。這些奴僕的工資,全部由國家配發。

史上各朝工資水平對比:一朝國土廣袤,卻曾長期不給官吏發工資!

所以,一旦做到了宰相一級的高官,宋朝官員們的生活基本上就高枕無憂,實現財富自由了。比如,宋朝名相呂蒙正,考功名之前窮得在寺廟裡蹭吃蹭喝;范仲淹更是餓得每天只喝一碗粥。可是,一旦他們登堂拜相,就變成腰纏萬貫的主兒了,很快就能買良田、建莊園,走上了人生巔峰!

說完了無數文化人嚮往的宋朝,再看看跟宋朝形成鮮明對比的元朝。元朝雖然國土廣袤,皇帝也很有錢,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元朝的官員竟然沒有工資。他們要養活自己,全部要靠“搶”和“貪”。

直到一個叫阿合馬的官員給元朝設計了工資制度後,元朝才開始給官員們發工資,可即便如此,他們的薪俸也是非常低的。

史上各朝工資水平對比:一朝國土廣袤,卻曾長期不給官吏發工資!

到了明太祖朱元璋時,因為他特別恨貪官,所以也把官員們的工資低低的,到這後來竟然成為了有明一朝的慣例。著名的大清官海瑞,去世時他家甚至連副棺材都買不起,需要同僚接濟!而有的官員退休回家,連路費都拿不起,甚至出現過因為湊路費而賣女兒的極端案例。

最後到了清代,其工資水平較明朝有所提到,但也高不到哪裡去。康熙年間一名七品知縣的工資是每年四五十兩白銀,一個月僅僅五六兩而已。但就這點工資,知縣要僱傭師爺,要管著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還要養著私家車——馬匹,一般五六天就用光了。在這種情況下,知縣老爺只能自己找錢,補貼家用,用他們的話說“不取之百姓,勢必飢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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