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業智慧答覆科創板二輪問詢,國撥資金、研發人員認定等被關注

11月25日,資本邦瞭解到,杭州景業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景業智慧”)回覆

科創板

二輪問詢。

景業智慧答覆科創板二輪問詢,國撥資金、研發人員認定等被關注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在二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關注景業智慧核心技術及其先進性、主要客戶及市場地位、業務模式及業務實質、航天科技集團單位、間接銷售的收入確認、國撥資金、研發人員認定、股份支付等10個問題。

關於研發人員認定,根據首輪問詢問題回覆,公司研發人員的認定標準系根據員工所屬部門及具體工作職責來進行認定,將主要從事前瞻性技術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前述活動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務的人員認定為公司的研發人員。研發設計人員同時也參與具體客戶的產品定製生產過程。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報告期各期主要從事前瞻性技術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前述活動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務的人員所在的部門;(2)認定為研發人員的相關人員,研發活動工時是否均超過50%,未超過50%研發活動工時的相關人員薪酬在報告期各期的金額及佔比情況。

景業智慧回覆稱,報告期各期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的研發人員分別為10人、17人、6人和24人,佔各期末研發人員數量的比例分別為33。33%、32。69%、8。45%和29。27%。若將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的研發人員剔除,公司報告期各期末研發人員數量分別為20人、35人、65人和58人,佔各期末員工總數的比例分別為27。03%、32。41%、37。36%和27。10%,滿足《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中“研發人員佔當年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的指標。若將該部分人員的研發費用剔除,公司研發投入金額仍滿足《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規定,詳見下文“(二)未超過50%研發活動工時的相關人員薪酬在報告期各期的金額及佔比情況”的內容。

公司每月統計技術研發中心人員投入研發專案、生產專案和其他工作(如公司會議等)的工時,研發專案、生產專案和其他(如公司會議等)工時對應的人員薪酬分別計入研發費用、生產成本、管理費用。

公司部分研發人員的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業務特性決定研發工作需求與生產專案設計工作需求的不均衡

公司研發人員均為研發部門人員,不存在將其他部門人員計入研發人員的情形。研發部門人員同時參與研發專案和生產專案系公司業務模式決定,公司主要產品高度定製化,需研發部門人員參與產品方案設計並在採購、生產、裝配及安裝環節提供技術指導,故部分研發人員需投入工時至生產專案的設計工作。公司的研發工作總體按計劃進行,但生產專案受合同約定的關鍵節點及整體交付期限的影響,設計工作往往會集中在某一段時間。由於各月的研發工作需求與生產專案設計工作的不均衡,部分人員某些月份以研發工作為主、某些月份以生產專案設計工作為主,導致各期部分人員彙總後的研發活動工時佔總工時的比例低於50%。

2、研發管理團隊非專案工時相對較多

技術副總、技術研發中心總監、副總監、室主任組成公司的研發管理團隊,研發管理團隊除從事研發活動和生產活動涉及的技術工作外,還負責部分研發相關的管理和服務性工作,如完善研發管理體系、組織調研行業發展趨勢、制定目標計劃及團隊建設人才培養等。研發管理團隊該部分研發活動相關的管理工作工時作為非專案工時,對應的薪酬計入管理費用,加之其亦從事生產活動涉及的技術工作,導致部分人員的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

3、新入職研發人員培養期研發活動工時較少

公司產品主要應用領域及研發方向主要為核工業領域,研發部門新入職人員(特別是應屆畢業生)通常會協助市場調研資料蒐集等輔助性工作或參與生產專案設計工作以熟悉公司業務性質、客戶需求、產品特點等,熟悉業務後再從事研發活動。公司對新入職研發人員的培養模式導致部分人員的非專案工時或生產專案工時較多,導致研發活動工時佔比低於50%。

綜上所述,公司報告期內部分研發人員的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主要系由於公司業務特性、研發管理團隊從事研發相關管理工作以及研發人員培養模式導致,具備合理性。

公司技術研發中心部分人員同時從事研發活動和生產活動,公司已按照人員工時情況將薪酬分別計入成本費用,研發專案、生產專案和其他(如公司會議等)工時對應的人員薪酬分別計入研發費用、生產成本、管理費用。

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的研發人員薪酬當期的薪酬金額分別為147。19萬元、230。39萬元、82。01萬元、212。17萬元,佔當期末研發人員當期薪酬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3。59%、25。95%、5。80%和24。48%。2020年度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的研發人員薪酬佔比較小,主要系公司2020年度加大對核工業領域重點專案及前沿技術(如箱室用遙操作機器人、放射性物料長距離轉運通道等研發專案)的研究開發,該類專案研發週期較長且2020年處於攻堅階段,研發投入較大,同時也拓展其他行業領域相關新產品應用技術的研發,如針對大健康、新能源、教育板塊等均有所投入。

公司已將上述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的研發人員薪酬按照每個人從事研發專案、生產專案和其他(如公司會議等)的工時將對應的人員薪酬進行分攤,分別計入研發費用、生產成本、管理費用。

上述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的研發人員薪酬計入研發費用的情況,及如果剔除該部分薪酬後的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情況。

報告期內,研發活動工時未超過50%的研發人員薪酬計入研發費用的金額分別為48。82萬元、99。97萬元、30。42萬元和56。67萬元,剔除該部分薪酬後的研發費用金額分別為826。94萬元、1,151。89萬元、2,074。36萬元和1,110。25萬元,剔除後的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36%、11。44%、10。05%和11。98%。剔除後最近三年(2018-2020年)累計研發投入金額為4,053。19萬元,佔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比例為10。48%,滿足《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中“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佔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金額≥6,000萬元”的指標。

公司的人工薪酬按照從事各類活動的工時統計並分別計入相應的成本費用。

公司技術研發中心人員薪酬並未全部計入研發費用,而是每月統計相關人員從事各類工作的工時,並按照研發專案、生產專案和其他(如公司會議等)工時將對應的人員薪酬進行分攤,分別計入研發費用、生產成本、管理費用。

公司制定了《研究與開發管理制度》,對公司研發活動相關的研發專案立項、過程實施及結題驗收等全流程進行了規範,以保障研發專案順利實施。同時,公司制定了《研發工時統計管理辦法》,技術研發中心人員工時均根據《研發工時統計管理辦法》進行申報和審批,以保障工時記錄的準確性。

根據《研發工時統計管理辦法》規定,技術研發中心人員依據各研發室的目標制定月度工作計劃,依月度工作計劃安排每週的工作。

圍繞周工作計劃,各研發室人員每日在內部管理群中彙報當日工作完成情況,每月初各科室統計上月工時情況,各科室負責人根據申報人員的實際工作和周計劃複核工時填報的準確性,各研發室將上月人員專案工時表提交技術研發中心專人彙總,技術研發中心專人將工時表與人力部門提供的考勤表進行核對,彙總工時表經技術研發中心總監審批,審批後交由財務管理部進行薪酬分攤核算。財務管理部按照研發人員的研發專案、生產專案和其他(如公司會議等)工時將對應的人員薪酬進行分攤,分別計入研發費用、生產成本、管理費用。

綜上,公司研發人員工時記錄相關的內控有效執行,工時記錄準確,薪酬分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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