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財稅民富不一定國強,漢朝的滅亡就在於國弊家豐!

前面我們曾經講過,漢朝在建國之初因為外在條件的客觀限制,使得國家稅收只能

“舍地而稅人”,這就造成其稅收機制存在著諸多的不合理。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深入的分析一下這樣的稅率所造成的一系列隱患,又如何導致漢朝最終走向滅亡的!

帝國財稅民富不一定國強,漢朝的滅亡就在於國弊家豐!

稅制的缺陷導致土地兼併!

因為

“舍地而稅人”,無論大家手裡的土地多寡,產出多少,朝廷都是按照人頭收固定的稅,那麼這樣的結果必然就造成有錢有勢的人開始竭盡全力的兼併土地。因為朝廷的人頭稅是固定的,土地越多自然產出就越多。

既然有人千方百計想要得到土地,那麼自然就會有人失去土地。那麼失去土地的人怎麼辦呢?畢竟朝廷的稅收可是按照人頭來的,沒有土地依然要交稅的!那麼這些失去土地的人要麼就依附在擁有土地的人那裡,要麼就只能乾脆跑了,成為社會上的流民。

無論老百姓是成為流民還是依附地主,造成這樣兩種結果,最終導致的都是國家的稅收減少了!而地主階層既佔有了土地,又獲得了大量的人口依附,實力則急劇膨脹!

帝國財稅民富不一定國強,漢朝的滅亡就在於國弊家豐!

接下來,我們要說的是稅制的缺陷導致囤積居奇!

僅僅是

“舍地稅人”還不算,漢朝在徵稅的過程中還陷入到了一個更進一步的誤區,為了讓收稅更加低成本,採取了貨幣財政的政策。也就是說,朝廷收稅除了糧食稅之外只收國家貨幣,不再收取實物。其目的當然也是為了收稅更加方便,同時也避免了收取實物而造成的存放困難等等一系列問題。

但是你政府收稅雖然是方便了,但是你卻沒有考慮到普通老百姓是不是方便了!比如我種了地收了糧食,原本交糧食就可以抵稅,但是現在不行了,我還得去市場上把糧食賣了換成錢再去交稅。而當時的國家的商業並非如現在這樣的發達,可能我這糧食還賣不出去,先要換成豬肉,再換成布匹,最後轉好幾道手才能變成錢。

而在這好幾次轉手過程中,你能保證每次交易都是公平的嗎?說不定一連串交易下來,本來可以值十貫錢的糧食最終只換來了六貫錢。

好,問題已經顯現了吧?正是因為存在交易不公平的問題,逐漸的就有很多人開始專門從事這種低賣高賣的活動。他們依靠手中的財力低價購入百姓手裡的物資,然後囤積居奇待物價高漲之後拋售謀取暴利。

這樣的結果,百姓的財富縮水,國家還是沒有得到實際好處,依然是有錢有勢的人得到了巨大的利益!

帝國財稅民富不一定國強,漢朝的滅亡就在於國弊家豐!

好,前面兩項稅制都導致了財富和土地向少數人集中,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弊端就開始逐步的顯現出來了!

大批的地主依靠土地獲取大量的財富,同時又有越來越多失去土地的人前去依附,時間一長自然就在當地形成了有錢又有勢的大家族。這些家族的後代子弟能夠享受豐富的物質生活,能夠受到良好的教育,自然從個人素質層面就要遠遠甩開普通老百姓。

而另一個層面,漢代選拔官員採取的是一種

“察舉制”,也就是自下而上推舉官員。但是大家要知道,如果你在地方上沒錢沒勢平頭老百姓一個,人家憑什麼推舉你呢?

所以說,真正推舉上來的絕大部分的官員一定是富人家的子弟,當然事情不絕對,窮人家也許會出千里駒,但是絕對不多!

那麼好,接下來幾代人之後,朝堂之上站著的絕大部分官員都擁有了富人子弟的背景,這些人的價值觀也是趨同的,他們就會和富人階層結成一個統一的政治實體。這樣一來,國家的政策很大程度上就會受到富人階層的影響,而隨著這種影響的逐漸加劇,整個國家機器幾乎就成了為富人階層服務的了。

帝國財稅民富不一定國強,漢朝的滅亡就在於國弊家豐!

到了這個時候,問題就很嚴重了!

富人壟斷了朝廷的官員任免,這在政治上就確保了原先的稅收缺陷難以得到糾正,畢竟官員都是富家子弟,誰會沒事兒來糾正讓自己家獲利的政策呢?而富人在政策的保護下又不斷兼併著民間的土地,使得社會流民越來越多,不穩定因素越來越多。而因為政治上的特權,使得國家難以對富人進行徵稅,所以富人們掌握著大量的財富,控制著國家的政治,而國家卻因為難以獲得足夠的稅收而使得國家機器的運轉能力越來越弱。

流民越來越多,國家實力越來越弱,此消彼長之下,國家就陷入到了無休止的動盪之中。一場綠林赤眉起義毀滅了西漢,一場黃巾起義毀滅了東漢。

所以,民富不一定國強,漢朝的

“國弊家豐”就是一個值得我們警醒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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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問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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