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金險避債,很多大老闆非常看重。
債務的隔離,才能最大程度上保全家庭資產。
沒做好債務隔離,一不小心就傾家蕩產了。
我舉個例子,
比如說我的朋友大雄,是個奶茶連鎖店老闆,
家有資產1000萬,房產2套。
大雄的妻子靜香,剛剛為他生下兒子小雄,開始規劃教育。
老家的父親老雄,正生病住在VIP病房。
大雄在外地開拓市場時,不幸車禍身故。
而他創業時欠銀行的3000萬還沒還清。
銀行追債不成,申請凍結了大雄所有財產。
因為資不抵債,所以財產都被銀行收走。
靜香、小雄、老雄,立刻變成了窮光蛋。
避債就是如此重要,有債務的一定要做好規劃,沒債務的也要未雨綢繆。
今天我就帶大家搞清楚年金險避債,有哪些門門道道。
一、如何用年金險避債?
上文,我說大雄去世後,所有資產被銀行接管。
可他如果早早給自己和家人買1000萬年金險,
又是另外一番場景。
因為保險法上有規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不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
所以,大雄死後。
他的身故金,屬於保險公司依據合同,賠償給大雄指定的受益人的錢。
這筆錢,不屬於大雄,就能避開大雄欠銀行的債務。
而靜香、小雄、老雄,突遭噩耗,但生活也不是全然沒有依靠。
他們拿到的身故金,可以支撐以後的生活、教育等。
不過,大家要注意。
雖然我說了年金險避債可行,但這並不意味著買了年金險就能避債。
下面我就給大家說4種情況下,
哪些是避債成功的,哪些是不能避債的。
二、4種受益人設定方案,誰更適合避債?
假說,大雄為自己買了1000萬年金險用於避債。
投保人和被保人都是大雄自己,而他的受益人設定有4種方式。
1、大雄未設定受益人
如果這1000萬年金險,大雄買時大意了。
只是作為資產配置,並沒設定受益人。
這筆錢就會淪為遺產,用於償還銀行的債務。
2、大雄設定受益人為妻子靜香
如果大雄覺得,把這麼多錢留給兒子不靠譜。
所以設定受益人為妻子靜香。
這筆錢,一樣也會被銀行追債。
因為法律上,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要共同償還。
這裡也提醒下大家,自己的丈夫/妻子,有沒有債務一定要注意。
萬一欠了幾百萬賭債,要一起還就完了。
3、大雄設定受益人為兒子小雄
如果大雄把1000萬都留給兒子,兒子是唯一的受益人。
這筆受益金就不用還給銀行,成功避債。
咱中國雖然有“父債子償”的說法,可法律上可沒這規定哦。
而且,在小雄成年前,這筆錢都是歸孩子的監護人靜香使用。
4、大雄設定受益人為妻子靜香和兒子小雄
如果這一保單上,妻子靜香和兒子小雄都是受益人。
那也很簡單,妻子的需要還債,兒子的不用。
三、如果沒身故,保單現金價值可避債?
上文我說的4種情況,都是基於大雄身故。
如果大雄沒有死,可是他的公司倒閉了,銀行催著還債。
那他需要用自己買的1000萬年金險保單的現金價值還債嗎?
這就有2種情況。
第一種就是,大雄知道自己要破產了。
所以先向銀行貸款,再買入1000萬年金險。
這種情況下,保險合同一定會判無效,
銀行完全可以要求大雄用保單現金價值還債。
因為他明顯是用保險合同逃避債務。
第二種情況是,大雄在買入1000萬年金險後,再向銀行貸款。
保單簽訂,先於銀行貸款。
這時候,法院會強制要求大雄把保單賠給銀行嗎?
關於這點可有爭議了。
不同省份要求不同。
比如北京、廣東法院的看法是,被保人不同意退保,不能強制退保。
而浙江,則明確規定了可以強制退保。
關於年金險避債,今天就說到這。
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幫到你,也歡迎分享給有需要的親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