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紅牛"50年協議"案,華彬方突然撤訴 究竟為何?

據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棗莊中院”)近日的一份裁定書顯示,此前原告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稱“合資公司”,由泰國許氏家族控股、華彬方參股,但被華彬方實際控制),與被告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下稱“天絲集團”)和滕州銀座商城有限公司薛城分公司(下稱“滕州銀座”)侵權責任糾紛一案,

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於2021年9月16日向棗莊中院提出撤訴申請,法院裁定準許撤訴。經公開資訊查詢,該案系合資公司圍繞“50年協議”對天絲集團提起的侵權訴訟,並曾於2021年6月17日、2021年8月6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合資公司為了證明所謂“50年協議”的真實性,申請了證人出庭作證,但是,該證人亦無從證實該協議的真實性,出庭作證所描述的情形與合資公司提交的證據互相矛盾,嚴重不符。

棗莊紅牛"50年協議"案,華彬方突然撤訴 究竟為何?

該案於2020年10月20日立案,此前雙方還因該案的行為保全裁定發生過一輪激烈的較量。據報道,2020年10月29日,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向棗莊中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要求天絲集團停止且不得繼續在中國市場生產、銷售“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同時要求滕州銀座停止且不得繼續銷售除“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外的其他紅牛飲料產品,而合資公司提出行為保全的依據就是“50年協議”。

在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申請行為保全當日,棗莊中院即向天絲集團和滕州銀座作出了行為保全裁定

,禁止天絲集團生產和銷售“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禁止滕州銀座銷售相關產品。

但是,天絲集團依法申請複議並由棗莊中院舉行聽證,棗莊中院於2020年11月13日作出瞭解除行為保全措施的裁定。

這次紅牛之爭為何發生在棗莊?從說拿就拿的禁令到說走就走的撤訴,華彬方的行為可謂將當初操作紅牛系列註冊商標權屬案時的套路再次上演了一輪。

在梳理紅牛系列糾紛案件之後,不難發現,所謂“50年協議”只是華彬方拖延訴訟的一家之辭。華彬方控制合資公司提起的訴訟主要圍繞兩個互相矛盾的方向:第一,對於紅牛系列註冊商標權屬的爭奪,華彬方控制合資公司一直聲稱是“商標轉讓”而非商標授權;第二就是華彬方控制合資公司聲稱商標使用授權是“50年”。尤其是在天絲集團和合資公司的商標許可協議(2016年10月6日到期)和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2018年9月29日屆滿)雙雙到期後,所謂“50年協議”更是成為

華彬方透過控制合資公司而繼續非法生產銷售紅牛產品的唯一“救命稻草”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所謂的“50年協議”是在天絲方與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華彬方及其關聯公司的訴訟進行了長達2年多時突然出現,在此前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紅牛系列註冊商標權屬案一審中,這份“50年協議”被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提供後又撤回,且被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始終未將“50年協議”原件提供給一審法院和終審法院,而且在2020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審中,被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當庭承認沒有原件。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就合資公司與天絲集團就“紅牛系列註冊商標”權屬糾紛一案的終審判決書中明確認定:

紅牛系列商標權屬歸天絲集團所有,天絲集團對合資公司是商標許可使用而非商標轉讓

;同時終審判決中也認定:

合資公司主張的“50年協議”因真實性存疑,不予採納。

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之後,全國多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區域內的經營者發出過行政指導提示:

“現市場上銷售的非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授權生產的紅牛飲料涉嫌為侵犯紅牛系列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各經營者在經營相關產品時應履行好進貨查驗及索票索證義務,以免承擔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

同時,全國多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針對一些堅持銷售非天絲集團授權的紅牛產品的商戶作出了責令改正、現場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罰等措施。

另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之後,在線上銷售方面,

一些主流電商平臺更是紛紛主動下架並停止銷售未經天絲集團授權生產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線上下銷售方面,部分連鎖便利渠道、超市渠道等也陸續下架未經天絲集團授權生產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以規避商標侵權的法律風險。

例如,中石油旗下的崑崙好客,自2021年1月份就下發了關於停止與華彬方合作的通知,為進一步規避法律風險,2021年5月又再次發函強調對華彬方的紅牛產品採取“嚴禁採購,庫存退貨”等措施。

對於一些不聽勸誡,執意繼續銷售華彬方紅牛產品的經銷商,天絲集團也主動出擊,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並申請了行為保全,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市華廈糖酒有限公司就先後被人民法院裁定:禁止銷售非天絲集團授權的紅牛飲料。

棗莊紅牛"50年協議"案,華彬方突然撤訴 究竟為何?

左為靠紅牛發家的華彬集團創始人嚴彬

目前的這種局面,華彬方顯然是不願接受的。根據華彬集團此前披露資訊顯示,近年來紅牛是年銷售額超過200億元的超級大單品,紅牛業務佔據了華彬集團90%以上的現金流。可見,紅牛單品很可能正承擔著不斷為華彬方其他業務輸血的重要功能。紅牛如此可觀的銷量更是直接反映了“紅牛系列案件”糾紛對華彬方的重要性和影響力。這或許也就不難理解華彬方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之後,依然聲稱要採取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濟途徑,包括申請再審及提請抗訴,一如此前華彬方一貫的不斷提起訴訟、不斷上訴的“宗旨”。

回到此次的紅牛棗莊案,就不得不提華彬體系中的另外一個重要角色——其包裝的主要供應商奧瑞金。據此前披露的資訊顯示,奧瑞金對華彬方的銷售額達到該公司總收入的60%以上,紅牛業務對該公司業務具有重大影響。而天絲集團與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華彬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圍繞紅牛系列案件的糾紛,也包括訴奧瑞金商標侵權。

2017年7月11日,因紅牛創始公司天絲集團對奧瑞金提起了訴訟,後者直接宣佈停牌。後因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提起了商標權屬糾紛案,使得天絲集團對奧瑞金的訴訟暫時中止,從而給了華彬方和奧瑞金喘息的時間和空間。

此後,據證券時報2020年報道,在華彬方與天絲集團陷入爭端之後,市場對於紅牛銷量穩定性的擔憂導致奧瑞金市值大幅蒸發。

綜合以上資訊,我們或許就不難得知,此次華彬方控制的合資公司突然撤訴也在意料之中,畢竟這種操作華彬方也算是輕車熟路,而他們對於關鍵的“50年協議”也顯得不那麼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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