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銀行保函業務隱藏著的風險及預防對策有哪些?

保函是銀行應申請人要求開立的具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檔案,一旦申請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

近年來,保函已經廣泛應用於國內外企業承包的工程業務中,並在工程招投標、施工過程、完工保修的各個環節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一環。然而,企業在享受保函帶來的好處的同時,也面臨著各種風險。

淺析銀行保函業務隱藏著的風險及預防對策有哪些?

來自保函申請人的風險

一般情況下,銀行在保函項下主要保證申請人履行某一項合約項下的義務,並在申請人違約,受益人索賠時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額。銀行在向受益人作出賠付後,申請人對銀行作出的賠付進行補償。從這裡的關係可以看出:如果申請人不履約或違約,銀行就有可能被受益人索賠;如果申請人破產或無力或不願償債,則銀行就可能在向受益人作出賠付後得不到補償。

目前,外部市場環境複雜多變,申請人容易因應對措施及經營決策不當而無法履約,可能導致保函業務出現一些墊款乃至索賠事件。因此,在接受申請人的請求為其開立保函前,擔保銀行若儘可能將申請人資信的調查清楚,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可在較大程度上避免保函業務發生索賠的可能性。同時,保函的背後總有相應的基礎合同存在,保函對申請人的履約行為進行擔保,所以,申請人對於基礎合同的履行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保函的索賠風險。

這就是銀行在保函項下可能承受的來自保函申請人方面的風險點,及時有效地預警、識別和緩釋申請人違約風險,成為保函業務風險管理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來自保函受益人的風險

銀行在保函項下的責任主要是保證在收到受益人遞交的符合保函規定的索賠書及或有關規定的單據後,審查並向受益人支付一定的金額。而在我們的實際業務操作中受益人往往要求的是見索即付保函即受益人的索賠僅僅是一份宣告而無其它佐證檔案。這樣,擔保銀行就有可能遭受來自受益人的不合理的索賠,而根據保函條款的規定銀行仍需付款。

擔保銀行自身的風險

因此,銀行必須建立授權授信制度,嚴格業務操作規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加強保函業務管理。

保函條款的文字風險

保函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措辭必須嚴謹,否則就可能形成所謂的文字風險。保函同其所依附的商務合同是各自獨立的法律檔案(從屬性保函除外),雖然保函是根據合同/協議而來,但它又獨立於合同/協議(這一點與信用證相同)這樣受益人的索賠能否成立關鍵在於他的索賠是否滿足了保函本身條款的規定。

因此,保函條款的擬訂是否嚴謹合理,直接關係到擔保銀行在保函項下承擔的責任與風險。保函文字中模稜兩可的措辭可能會被申請人或受益人利用,受益人會據此提出種種理由向銀行索賠,而銀行付款後又往往難以向申請人追索。因此,銀行應當對保函文字的格式、內容、有效期、修改和撤銷等方面進行認真仔細地推敲和審定。

政策性風險

一個國家經濟生活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是保障其經濟活動健康、平穩發展的有力武器。作為擔保銀行如果不能全面瞭解和熟悉本國對外、對內擔保的有關法律、政策和法規,盲目出具擔保,就會因不遵守國家的政策和法律而給自身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國家風險

所謂國家風險在這裡指的是保函受益人所在國的各種風險。諸如政治局勢的穩定程度,經濟政策的連續性、開放程度,外匯管制條例和本國法律、慣例等都將構成對擔保銀行最直接的風險。此外,涉外保函業務還具有因匯率變動而導致損失的匯率風險。

淺析銀行保函業務隱藏著的風險及預防對策有哪些?

除了上述幾種風險外,擔保人在銀行保函項下還可能承擔著來自其他方面的風險。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產生風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在出具銀行保函前對專案預測、評估和判斷以及對申請人、受益人審查的準確程度、擔保時對相關檔案資料審查的嚴格程度以及擔保後對專案進展情況的跟蹤、監督和檢查的細心程度等都將關係到擔保銀行在保函項下所承擔的風險的大小。因此,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儘可能地減少和避免銀行在保函項下的風險:

[ 認真執行總行信貸政策 ]

保函的前期審查包括開立保函前對申請人及反擔保人的資信、資格審查;對受益人的資信調查以及所在國經濟環境、政治局勢和法律、慣例的瞭解和保函條款的審查等;對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和合同的審查則應結合當時、當地環境和國際間的經濟情況以及專案可產生的長遠效益來進行考量。

為此,一是加強客戶准入控制。保函客戶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以及貸款客戶準人標準和行業政策底線要求;積極發展投標保證、履約保證、預(收)付款退款保證、工程維修保證等建築工程類保證業務;謹慎開展借款保證等融資性保證業務;按照銀監會監管要求防範國別風險,建立與本機構戰略目標、國別風險暴露規模和複雜程度相適應的國別風險管理體系。

二是加強客戶評價。銀行要加強客戶保證項下規定義務資質和能力審查,加強保證業務交易背景真實性審查,認真審查客戶是否主營業務收入穩定、具有一定盈利能力且資信狀況良好;根據保證事項的種類和特性有針對性地開展擔保評價,認真審視客戶抵押擔保條件和反擔保條件是否充足;嚴格稽核客戶信用等級,充分關注客戶違約機率。

此外,針對同一客戶的授信和風險控制應由銀行的風險管理部門統一掌握。銀行要避免不同部門各自為政對客戶授信造成多頭授信的風險。

[ 對保函條款進行全面的審查 ]

銀行開立的保函在形式上和內容上都必須符合規範,措辭必須嚴謹,防止受益人利用保函中模稜兩可的表述,提出種種理由進行索賠,使自己處於不利境地。對於索賠條件,銀行應當注意將事實條件轉化成單據化條件,將無條件的見索即付轉換成有條件的憑單付款。

銀行應根據保函性質對保函的內容和條款進行重點稽核。例如,要求保函金額必須明確,而且與合同價款的比例合理;保函的有效期必須明確或可以推定,避免敞口;預付款保函應有須在收到預付款後方可生效的約束性條款;特殊貿易保函應落實返銷合同,儘量爭取將回購產品的信用證作為付款單據之一;大型專案或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履約、預付款等保函應加列隨專案或合同進展擔保金額逐步遞減條款,並明確遞減的條件,最好是單據化的條件,以便於銀行把握和減少糾紛。

此外,如果客戶要求銀行開立可轉讓保函,銀行在一般情況下不宜受理,因為可轉讓保函的索賠隨意性較大,擔保行承擔著很大的風險。

[推行主動風險管理]

擔保銀行應充分運用經濟金融法規、條例,建立以風險轉化為主要內容的風險體系,對可能或已經出現的風險進行干預、排除或轉化。

例如:將表外業務視同表內授信業務一樣管理,進一步關注經濟形勢對保函業務的發展和風險控制的影響,在世界政治經濟格局變動和自然災害等重大不確定性因素驟增的背景下,提高職業敏感性和風險識別能力,加強風險預警,及時發現索賠傾向,主動應對和化解風險;

同時,將國別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在特定國家或地區出現不穩定因素或可能發生危機的情況下,及時報告風險暴露情況並採取有力的應對措施;

這就要求金融機構需加強保函項下的專案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準確掌握保證責任範圍,審慎評估保證期限,增強審批過程中的審慎性,合理確定審批期限和審批條件,防範保函超審批期限引發的各類風險,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保函科學的管理辦法和風控機制]

部分人員對保函業務的“低風險”性質存在理解偏差,輕視違規操作對“低風險”產品可能帶來的風險,存在鬆解麻痺思想,相關管理措施沒有及時跟進,是產生合規性風險和其他各類風險的主要原因。

在具體業務操作中應遵循“授權有限,逐級制約”的原則。因此,必須加大合規理念的傳導力度,養成良好的職業素養,提高對保函業務風險屬性的正確認識,充分認識保函業務由“低風險”演變成“高風險”的可能性和危害性;

提升操作人員對現行制度規定的理解和認同,增強工作責任心和規章制度執行力,督促其認真、規範地履行相關職責,嚴格遵守所有業務環節的操作規程,提高業務操作規範性;

加強關鍵風險點的控制,加大對內控相對薄弱、案件易發部位的檢查監督力度,適當加大檢查頻率和深度,及時消除各類隱患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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