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市值管理"羅生門"爆出,還有軟禁情節?兩個"炒家"鬧上法庭

作者顧銘,?編輯袁暢。

2017年,通化金馬股價一路下行。當年7月末,因重大資產重組而停牌。

三個月之後,通化金馬復牌,股價持續下跌。

停牌前夕,在一棟寫字樓,王某鋒與一位“實力人物”接洽,商討一樁代持4000萬元通化金馬股票事宜。

當時,兩人僅認識一個月。

言談之間,王某鋒覺得不對勁,判斷這位“實力人物”真實目的並不是尋求王某鋒代持,而是讓其充當“接盤俠”。

王某鋒拒絕了這場合作。按照他的說法,“實力人物”惱羞成怒,勒令三個手下將王某鋒軟禁,並使用暴力強迫其簽下一張200萬元的借條。

之後,一切風平浪靜,雙方再無聯絡。

三年之後,“實力人物”再度出山,透過對簿公堂的形式,索要這筆200萬元欠款。

01

首次見面,借錢買房

前私募冠軍葉飛踢爆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利益鏈條。但至今,諸多細節讓無法釐清。

但市值管理一詞成為“風暴眼”。

而日前披露了一份民事判決書,更曝光了一宗與“市值管理”牽連的案件。此案文書中不僅有“主導盤面”的“主力”,還有所謂“代持投資人”,庭上甚至還一度鬧出了“軟禁”的“細節”,但最終一審法院決定按照民間借貸案件進行審理。

這宗案件的原告為倪某,即文章開頭提到的“實力人物”。被告則是王某鋒。倪某的訴訟請求是要回王某鋒欠他的200萬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這場糾紛要從2017年6月25日講起。

按照倪某的講法,當時他透過工廠裡的同事戴某認識了王某鋒,

倪王二人均投資上市公司通化金馬的股票。剛一認識,王某鋒提出200萬元用於買房的要求。

倪某稱,出於對王某鋒在炒股圈的信譽、資源及還款能力的信任而同意出借,王某鋒當日出具借條。

次日,倪某向王某鋒賬戶打入200萬元。

但這場“純粹”的借貸關係,卻在日後出現重大轉折。

7月5日,雙方在一棟寫字樓會見。倪某稱,王某鋒再次提出借400萬元要求。

倪某回憶,當場聽到王某鋒和他人打電話時提及“爆倉”兩字,遂要求王某鋒立即還錢,雙方為此發生口角。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倪某因事而轉身離開,但他要求戴某(介紹倪王二人認識的人)留下來,讓王某鋒將600萬元一併歸還。

以上的發展脈絡,均是倪某在庭審時的給出的說法。

02

通化金馬是紐帶,二人相見後漲停

看完上面內容,讀者想必對倪王二人首次見面,就建立借貸關係有些摸不著頭腦,甚至更驚詫於再次見面時,出現二次借貸的情節。

根據原告倪某的說法,倪王二在相識之前就有“交集”:投資通化金馬。

又一市值管理"羅生門"爆出,還有軟禁情節?兩個"炒家"鬧上法庭

2016年7月,通化金馬股價創新高,隨後一路下行。從高點至2017年6月(倪王二人認識時),股價跌幅達30%。

又一市值管理"羅生門"爆出,還有軟禁情節?兩個"炒家"鬧上法庭

值得注意的是,5月23日-6月21日,通化金馬股價快速上漲20%,

隨後在6月22日跌停,6月23日再跌超5%。

6月25日是休息日,倪某、王某鋒二人首次碰面,第二天通化金馬漲停。

03

截然不同的情節

庭上,在王某鋒嘴中,倪某並不是普通的股民,而是頗具實力的人物——通化金馬的“主力”,持有該股票高峰時大約5億元市值。

與倪某的說法截然不同:王某鋒稱初次會面中,倪某是找他幫忙。

王某鋒給出如下細節:當時倪某持有5000萬元左右市值的通化金馬股票,因倪某急需現金歸還5000萬元貸款,為防止大量拋售該股票造成股價下跌,倪某透過朋友找到王某鋒幫忙代持6000萬元市值的通化金馬股票。

見面後的首日(6月26日),通化金馬股價漲停。當日,王某鋒開始代持2000萬元股票,並按照約定,倪某向王某鋒繳納代持股票市值10%的保證金,用於防止該股票下跌填補被告代持股票產生的虧損風險,並於當天向王某鋒轉款200萬元的保證金。

看到這裡,這場糾紛出現“羅生門”。

倪某稱:首次見面,王某鋒想買房因此借款200萬元。

王某鋒則稱:首次見面,倪某有求於他,200萬是倪某支付給他的代持股票保證金。

04

軟禁?

2017年6月27日、28日,王某鋒透過相關賬戶陸續為倪某代持2000萬元市值的通化金馬股票。

轉折發生於7月5日。

如前文所述,倪某稱他們再次見面時,王某鋒再提出借錢。

而王某鋒庭上稱,這次會面是倪某邀約,並請求王某鋒再幫忙代持4000萬元的通化金馬股票,倪某並轉給王某鋒400萬元,也就是代持市值的10%作為保證金。

但在現場,王某鋒稱,覺察到了更多細節。

王某鋒稱,他了解到倪某在其他大宗平臺大量拋售該股票,判斷倪某不是找其代持股票,而是找他接盤。

因此,王某鋒當場就表示不再幫忙代持,並將400萬元保證金退還原告。

王某鋒進一步稱,當倪某得知陰謀被識破後,

惱羞成怒安排三個手下將他進行軟禁,並使用暴力強迫其簽下一張200萬元的借條

,開始寫的落款時間是書寫借條的日期2017年7月5日,倪某為與轉款時間對應,強迫王某鋒將借款時間改成2017年6月25日。

還有一個重要細節!

王某鋒稱,借條簽訂後,雙方近三年未聯絡過,倪某也未催討借款,直至2020年6月他收到法院的訴狀等材料後,才得知倪某拿這張強迫被告籤的借條提起訴訟。

05

通化金馬重組中止,股價持續下行

2017年7月5日,倪王二人認識時間僅有十天,雙方關係便翻船。

7月21日,通化金馬停牌,公告稱公司擬籌劃境外資產的併購及融資方案,涉及金額約70億人民幣。

停牌三個月後,公告披露:重大資產重組尚處於競標階段,涉及收購境外資產,交易架構設計、完善和實施所需時間較長,且交易涉及的相關盡職調查等工作量較大,具體重組方案尚待確定。

10月23日開市起復牌,並繼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11月24日,通化金馬再次公告,因籌劃重大事項,公司股票11月24日起開市起停牌。

12月12日,通化金馬公告:由於交易各方對標的資產的價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決定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2017年11月24日-2018年6月21日,通化金馬一直停牌,期間終止了收購海外資產的重組方案,但醞釀了另一場重組交易,擬透過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六家醫院的100%股權。

到2019年1月,證監會不予核准通化金馬的重組計劃。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通化金馬資本運作的波折,股價表現體現了這場波折。

從2017年6月王某鋒認識倪某,到2020年6月王某鋒收到訴訟材料,三年間通化金馬股價跌幅達70%。

06

王某鋒被判還錢

裁判文書顯示,一審法院對王某鋒的辯稱並未採信,而是判其歸還倪某200萬元本金及利息。

法院認定的事實包括:

王某鋒在200萬元借條下方書寫“市值管理約定”:上面貳佰萬借款歸還方式由倪某提供一個一千萬的賬戶作為市值管理由王某鋒管理,賬戶運作到1200萬元此欠條平掉抵過,1200萬元之上的盈利雙方各五五分成。下方落款日期為2017年9月27日。

2017年9月27日,王某鋒向倪某出具承諾書:本人王某鋒向倪某借款人民幣貳佰萬元整,該借款用於我家準備購買房屋之需,我承諾按期歸還以上借款。我承諾按期歸還以上借款,利息按照每月1。5%計算自借款日起算。

法院指出:原告(倪某)為主張其訴訟請求,證明原、被之間存在200萬元的借貸關係,提供了被告書寫的借條以證明原、被告雙方存在借貸合意,提供了銀行轉賬憑證證明200萬元借款資金已實際交付,又提供了被告之後出具的承諾書證明被告的還款意願及利息約定,故本院認為原、被告之間200萬元的借貸關係依法成立。

法院還指出:“退一萬步講,即使涉案200萬元原先的性質為保證金,借條非被告(王某鋒)自願所寫,但還款承諾書是被告本人自願所寫,根據承諾書的內容該款項也已轉化為借款······即使原告提供了1000萬元的賬戶,被告若不予操作或不慎操作亦無法保障原告的債權,這對原告顯然是不公平的。故‘市值管理約定’的出具並不能就此免除被告的還款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原告借款本金200萬元;並支付原告利息(按月利率1。5%,自2017年6月26日起計算至實際還款之日止)。此外該案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合計近4。5萬元由被告負擔。

星標華爾街見聞,好內容不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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